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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男子与妻子亲热时,被妻子嘲讽了一句“你不行”,之后妻子还故意刺激男子,

贵州贵阳,男子与妻子亲热时,被妻子嘲讽了一句“你不行”,之后妻子还故意刺激男子,称此前打掉的孩子不是男子的,气得男子将妻子活活掐死,后分尸、抛尸。做完这一切,男子用妻子名义发信息给岳父母,称自己要跟情人私奔。6年后直到有人发现了深山老林出有人的尸骨,这才案发。后一审法院判决男子无期徒刑,并赔偿10万元,但岳父母认为男子的杀人行为恶劣,还恶意诋毁妻子,故应当死刑。

据悉,这起家庭悲剧始于两个经历过生活波折的成年人重新组建家庭。

被害人黄女士之前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离婚之后,她认识了张某。张某早年因抢劫、抢夺罪入狱11年。

黄女士因为自己的婚姻经历,所以也没有挑选的余地了,便和张某重新组建了家庭,期间二人共同生育了两个女儿,但是夫妻二人的感情并不和谐。

2019年1月19日晚上,夫妻二人在发生亲密关系时,黄女士突然嘲讽张某说“太快了”“你不行”,这让张某的自尊心受挫,二人爆发了激烈的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黄女士又加了一句,称之前做人流打掉的孩子,其实不是张某的,这让张某的情绪彻底失控,气得当场掐住黄女士的脖子,直至其一动不动。

在确认黄女士没了呼吸后,张某彻底慌了,他想过要去自首,但又害怕被判死刑。于是为了掩盖罪行,张某连夜对黄女士的遗体进行分尸,然后抛尸在一处深山老林。

为了防止黄女士的亲属怀疑,张某用黄女士的手机和她的亲属发消息,称自己因为婚外情赌气离家出走,甚至还不定期更新朋友圈,制造出黄女士还活着的假象。

黄女士的亲属就这样被蒙在鼓里,苦苦寻找黄女士6年时间,却一无所获。

直到2025年,有人在抛尸点发现了枯骨,后警方通过鉴定,确认这些枯骨就是黄女士的。

在拿到确凿证据后,警方传唤了张某。张某为了减轻处罚,交代了全部作案经过,但始终坚持黄女士出轨在先。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按照《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5条规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相济”,主要是指在对各类犯罪依法处罚时,要善于综合运用宽和严两种手段,对不同的犯罪和犯罪分子区别对待,做到严中有宽、宽以济严;宽中有严、严以济宽。

张某与黄女士是因感情纠纷从而产生了杀人的念头,并将黄女士杀害,这属于因婚恋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要与危害社会类的杀人案件进行区分,不轻易适用死刑制度。

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了无期徒刑,并赔偿黄女士的亲属10万元损失。

对于这个结果,黄女士的亲属不服,认为张某杀人分尸还抛尸,还隐瞒了6年,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为恶劣。再加上张某有犯罪前科,所以对张某应当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目前,黄女士的亲属已申请抗诉。

有人认为,黄女士都已经不在了,张某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死无对证。

还有人表示,张某除了杀人,还有分尸抛尸的罪名,怎么就认定故意杀人?

那为什么分尸、抛尸不单独定罪?

《刑法》第302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构成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但是在法律上有一种司法逻辑,叫事后不可罚行为,即行为人杀人之后,为了销毁罪证、掩盖犯罪,实施分尸、抛尸,该行为服务于之前杀人行为,没有产生新的独立法益侵害,因此不再单独定侮辱尸体罪。

但该行为会作为恶劣的情节,在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当中予以考量,并不是代表该行为被法律所认可,只是不新增一项罪名而已。

黄女士亲属申请抗诉,主要还是因为他们不相信黄女士婚内出轨,认为张某不仅杀人分尸,还诋毁了黄女士的名誉。

我们认为这里应该调查一下,如果黄女士的确没有出轨,那再加上张某诋毁黄女士的行为,应该至少判个死缓。

最后,就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来看,黄女士说出侮辱人格的气话,是家庭冲突当中言语处理的重大错误,而张某选择用暴力结束对方生命,直接跨越法律红线,后续掩盖罪行、造谣抹黑死者,进一步放大了案件的恶性程度。

这起案件也给普通夫妻相处敲了警钟,在夫妻生活中,吵架很常见,但不要拿人身尊严、私生活作为攻击武器,伤人的话语会不断累积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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