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了!浙江,男子为了贪图便宜,花24万买了一辆奔驰EQE500的厂家活动用车,行驶里程9100公里,只有一些不影响驾驶的小瑕疵。
9月1日,小何在浙江鹏龙之奔4S店看车时,销售人员介绍这辆车属于厂家活动用车。小何知道车辆不是普通零公里新车,也接受已经行驶9100公里这一事实。20多万元能买到奔驰EQE 500系列SUV,小何觉得几处外观小问题可以接受。
不过,这笔交易有个细节要先核对。北京奔驰EQE SUV在2023年5月27日上市,当时500 4MATIC特别版指导价为56.46万元,500 4MATIC版本为63.06万元。
如果合同写的是特别版,那么63万多并不是对应指导价。车辆究竟是哪一款,最好看VIN、合同和发票。
2007年2月28日,北京消费者张莉花13.8万元购买一辆雪佛兰景程。2007年5月保养时,张莉发现车辆交付前做过钣金、喷漆,还更换过部分零件。销售公司称车价已经优惠,消费者应当知道车辆情况。
法院没有接受这一解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2008年3月13日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将案件列为指导案例17号。核心判断是,价格便宜不能当然证明消费者知道维修历史,经营者是否明确告知才重要。
2024年8月,安徽淮南消费者李某购买家用新车,交车后发现碎玻璃,追查后得知前挡风玻璃在交付前已经更换。
销售公司称调车时并不知情,但法院认为专业销售企业负有检查核实义务,二审维持退还购车款并承担三倍赔偿的判决。
但维修过也不等于必然退一赔三,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一辆550万元宾利慕尚纠纷。购车者杨某认为交车前的车漆处理和窗帘部件更换属于重大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认为相关处理没有达到大修程度,也没有影响主要功能和基本用途,撤销退一赔三,酌定赔偿11万元。
提车后,小何发现大灯生产日期和整车生产日期对不上,螺丝还有拆卸痕迹。之后前挡风玻璃胶条在行驶中脱落,后雨刮喷水系统也出现故障。
第三方检测又记录前防撞梁、车门、座椅骨架、大灯、保险杠、机盖等部位存在拆卸痕迹,而合同主要写的是前杠饰板、漆面、轮胎等问题。
小何提出退车并主张三倍赔偿,4S店则称部分拆装属于工厂正常操作,并提出延保和5000元补偿。真正需要查清的是拆装发生时间、原因、维修工单以及销售前门店是否知情。
现行家用汽车三包规定要求销售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维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6年。VIN对应车型、PDI检查记录、维修工单、零件编号和销售沟通记录,才是更关键的材料。
等这些信息完整,这辆24万元的奔驰究竟只是便宜的活动车,还是存在销售前应当说明却没有说明的车况,答案才会清楚。
来源:1818 黄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