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小产权房起诉被驳回,理由是:
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的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对于违法建筑则将区分情况而分别采用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或者没收、准许临时使用等方式进行处理。因此,涉案房产权属的认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在行政机关未就涉案房产作出相应处理前,人民法院无法对涉案房产的权属及基于权属而产生的拆迁补偿权益等作出认定。综上,本案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我一再强调,小产权房唯一能证明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是占有,谁占有谁使用谁收益,一旦失去,满盘皆输,法院压根就不认你买卖合同,而所谓的律师见证也形同一张废纸!
购房深圳小产权房,一定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然后第一时间将水电燃气过户到自己名下,凡是卖家找各种理由拖延交付的,尽量别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