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不痛吗?”青海,一女子泡温泉,看到一2岁孩子一头栽进池里,她赶紧进水把孩子捞了出来,却发现自己手机进水报废了,不料,被救孩子父母让女子跟温泉馆索赔,温泉馆又把气球踢了回去,双方相互推诿,谁都不赔,女子直接傻眼:救人遭受的损失,难道要自己背?网友:家长亏先人,温泉馆该倒闭。
这事说起来能把人气得心口疼,前阵子,一女子在一家温泉馆里,好心救了孩子,最后自己平白亏了个手机,两头都往外甩锅,半毛钱责任都不想担。
那天,温泉馆人不少,女子刚泡完温泉,换好衣服在池边躺着休息。
一个2岁的孩子,身边没有家长,踉踉跄跄走过来,一头栽进水池里。
女子听到落水声,扭头一看,池子里头有个小不点在扑腾,仔细一看,才发现还是个2岁左右的娃,孩子胳膊腿乱挥,连哭都哭不出声。
女子啥也没想,爬起来两步冲过去就跳进水里捞人,连兜里刚买没多久的新手机都没来得及掏。
等把孩子抱上来交到赶过来的家长手里,她才反应过来,兜里的手机已经泡透了,开不了机。
她拿去维修店看,师傅说主板整个烧了,修都没法修,只能换新的,算下来少说要好几千。
她本来想着,自己是为了救孩子才搞坏的手机,对方家长怎么也得承担这个损失吧?
结果,她跟孩子爸妈一提,两口子直接把脸一拉,说这事跟他们没关系,手机是在温泉馆里坏的,让她找温泉馆要钱。
没办法她只能去找温泉馆的工作人员,人家更会推,说她自己救人损害的手机,如果赔,那也是孩子父母的事。
再说了,是女子不小心把手机带进水里,温泉馆没责任。
而且,孩子是她自愿救的,又不是馆里让她救的,要赔找孩子家长要去才对。
就这么来回踢皮球,家长说找场馆,场馆说找家长,谁都不想出这个钱。
女子都懵了,自己明明是做了好事,连句实在的感谢都没捞着,当然了,她也不在乎这个。
但如今还要自己承担几千块的损失,难道好人就该吃这个哑巴亏?
这事传到网上,大家都炸了,骂家长的占了大多数,说这两口子简直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人家舍着东西救了你家孩子,不说主动补偿,反而往外推责任,这不是昧良心是什么?
还有骂温泉馆的,说顾客在你场馆里消费,出了事一点担当都没有,就知道甩锅,这样的地方谁还敢去?
本来见义勇为是好事,可就怕遇到这种拎不清的人,救了他的命他还觉得你是多管闲事,损失活该你自己担。
真要是寒了好心人的心,以后再遇到这种事,谁还敢伸手?总不能让做好事的人,既出力又亏钱吧?
说句实在话,这事搁谁身上都寒心。
救人的女子当时脑子里只想着救孩子,根本没空想自己的东西,这是刻在骨子里的善良,可这份善良不该被这么糟践。
家长揣着明白装糊涂,孩子的命难道还不如一个手机值钱?
温泉馆更是揣着算盘做生意,顾客在你这消费,你本来就有看护场地、保障安全的义务,现在出了事只会甩锅,以后谁还敢去?
说白了,不是赔不起这几千块,是这个理不能歪,要是好人做了事还要吃闷亏,以后真有人遇到难处,谁敢伸手?
《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孩子家长没尽到监护义务是导致孩子遇险的直接原因,属于侵权人,理应承担女子的手机损失。
温泉馆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双方互相推诿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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