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经把信用卡注销,难道还要多花一笔钱办挂失?这个问题吵翻了无数持卡人,两种观点针锋相对,谁也说服不了谁!
支持不用挂失的人觉得,信用卡注销后账户就已失效,卡片彻底失去交易功能,再办挂失纯属多此一举,完全是白白浪费挂失手续费,根本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且注销流程走完,银行就该承担后续风险,没必要让持卡人再额外操作。
但反对者却直言,这么想就是拿自己的财产冒险!信用卡注销大多有45天左右的预注销期,这期间账户并未彻底关闭,若卡片丢失被不法分子捡到,仍有可能产生盗刷风险。按照银行章程,注销不等于挂失,挂失生效前的损失全都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有人为省几十元挂失费直接注销,也有人宁愿花钱买安心,先挂失再注销。到底是多此一举,还是必要操作,至今没有统一答案,你更站哪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