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今天的问题,有一个最重大的根源,那就是,监管机制长期存在非常大的漏洞:购房者付给开发商、原本需要被严格监管的新房预售款,在过去三十余年的时间跨度里却可以被开发商提前支取。这是导致今天全国到处烂尾楼的罪魁祸首。我们甚至可以说,烂尾楼的责任全在监管。而监管为什么缺位?那么多的开发商都可以长期提前拿到预售款,其根源又是什么?我觉得有必要严肃审视房地产预售制度的由来:(以下来自公众号“香帅的金融江湖”)中国内地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源自香港的“舶来品”,也就是大家熟知的“卖楼花”机制。香港“卖楼花”的雏形最早可追溯至1953年。1961年,香港出台《预售楼花同意方案》,搭建起完整的预售监管框架。历经多年迭代打磨,香港的预售楼花制度形成了严苛完备的法律约束与资金监管体系:购房者支付的订金与购房款项,必须全额存入律师行独立信托账户,开发商无权直接支配购房资金;资金严格按照工程实际进度,直接拨付给承建商;银行按揭贷款,必须等到房屋竣工交付后方可放款。这套第三方资金隔离的信托机制,从根源上堵死...
我国房地产今天的问题,有一个最重大的根源,那就是,监管机制长期存在非常大的漏洞:购房者付给开发商、原本需要被严格监管的新房预售款,在过去三十余年的时间跨度里却可以被开发商提前支取。这是导致今天全国到处烂尾楼的罪魁祸首。我们甚至可以说,烂尾楼的责任全在监管。而监管为什么缺位?那么多的开发商都可以长期提前拿到预售款,其根源又是什么?我觉得有必要严肃审视房地产预售制度的由来:(以下来自公众号“香帅的金融江湖”)中国内地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源自香港的“舶来品”,也就是大家熟知的“卖楼花”机制。香港“卖楼花”的雏形最早可追溯至1953年。1961年,香港出台《预售楼花同意方案》,搭建起完整的预售监管框架。历经多年迭代打磨,香港的预售楼花制度形成了严苛完备的法律约束与资金监管体系:购房者支付的订金与购房款项,必须全额存入律师行独立信托账户,开发商无权直接支配购房资金;资金严格按照工程实际进度,直接拨付给承建商;银行按揭贷款,必须等到房屋竣工交付后方可放款。这套第三方资金隔离的信托机制,从根源上堵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