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对“人贩子”的刑罚总体呈重刑治罪的趋势,且刑罚的细致程度和打击范围(如追究买方、中介连带责任)也随时间推移不断演进。古代法律将拐卖人口称为“略卖”或“和诱”。 · 秦汉(奠基重刑):拐卖与群盗等重罪并提,处磔刑(分裂肢体)、斩左趾等酷刑,罪行严重者弃市(闹市处死)。 · 唐代(系统立法):
中国历代对“人贩子”的刑罚总体呈重刑治罪的趋势,且刑罚的细致程度和打击范围(如追究买方、中介连带责任)也随时间推移不断演进。古代法律将拐卖人口称为“略卖”或“和诱”。
· 秦汉(奠基重刑):拐卖与群盗等重罪并提,处磔刑(分裂肢体)、斩左趾等酷刑,罪行严重者弃市(闹市处死)。
· 唐代(系统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