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北京,男子坐飞机,在卫生间摔成脑震荡,事后,他找航空公司索赔,却被拒绝,理由是飞机全程没颠簸,怀疑男子登机前就摔伤了。男子气不过将航空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一趟北京飞往成都的航班上,乘客陈先生正常乘机出行。飞机平稳起飞20分钟后,陈先生起身去机上卫生间,谁料在里面意外摔倒。
摔倒之后,陈先生感觉身体不舒服,接连头晕恶心、不停呕吐,最后直接意识模糊,都走不了了。
等到飞机落地,机场急救人员赶紧上机救援,直接用救护车把陈先生送进医院。
经过详细检查,确诊陈先生头皮血肿,手掌挫伤,还有脑震荡。
事后陈先生找航空公司理赔,可航司拿出一堆理由辩解,不想担责。
航司表示:第一,本次飞行全程平稳,压根没有颠簸,不可能导致乘客摔倒。
第二,陈先生摔伤当时,根本没跟空乘报备。
第三,另外航司还怀疑,陈先生是登机前在候机楼摔的,跟航班飞行没有半点关系。
两边协商彻底谈崩,陈先生直接一纸诉状,把航空公司告上法院,索要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等各项赔偿。
法院审理后明确一个关键法律常识,航空人身损害是严格责任。
《民用航空法》第124条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很多人误以为,只有飞机剧烈颠簸,航司才有责任。
但坐飞机受伤这件事用的是严格责任,跟航司有没有过错没关系。
只要是在飞机上面受伤,默认航空公司要赔。
若想免责,得由航空公司拿出确凿证据,证明受伤是旅客本身突发疾病、自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光靠口头猜测不算数。
有人提出疑问:陈先生说是在“卫生间发生的”,判决认定航空公司举证证明乘客重大过失。难道,卫生间内还能安监控?还能安排一个人二十四小时监控卫生间里面动静?
就拿这个案子来说,航司只嘴上说全程平稳,怀疑旅客登机前就摔伤,却拿不出证据。
为了查清真相,法院专门调取了机场登机监控。
画面清晰显示,陈先生登机的时候状态特别好,走路顺畅、神情自然,没有半点受伤、身体不适的样子,直接推翻了航司的说法。
换句话说,哪怕当事人摔完之后,因为脑震荡记不清事发细节,没有第一时间喊乘务员,也不能免除航司的赔偿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航空公司全责,赔付陈先生8000多医疗费、600块住院伙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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