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插播一条消息!
10月3日,看着天津南开这则通报,有点想笑又有点叹气,两点个五六十岁的人了还跟小年轻似的,胆子是真不小。
根据天津南开警方10月3日通报:10月1日22时40分许,士英路与亮丽道交口有人燃烟花;10月2日查获安某某(女,58岁)、姚某某(男,60岁),依法行政处罚,烟花来源在查。
说白了,表面就是两位大爷大姐节假日高兴,觉得“十一嘛,放两个咋了”。可天津禁燃令写得明明白白,不分平日节日,开业、红白事都不许放,不是你觉得热闹就合法。
你想想,这岁数的人不该不懂规矩,偏偏胜在“心存侥幸”:路边没见警察、节日晚上吵一点没人管、别人不放不代表我能放。结果民警一循线,第二天就敲门,罚单比烟花还响。
再往深了说,城市禁燃不是跟喜庆过不去,是怕火星子窜进阳台、怕半夜炸醒娃和老人、怕消防车堵在路口进不来。年轻人图个响,老一辈更该知道:舒服的日子,是大家忍住这点“我想咋地就咋地”换来的。
当然,也有人觉得放个烟花算啥大事,太较真。可规则这东西,今天给你开口子,明天就有人往高压线底下放,到最后埋单的是整条街的安稳。
信息来源:天津南开警方警情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