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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失误自己扛?哈尔滨一女子网购哈尔滨飞长沙机票,票价1130元,刚过1分钟发现

自己失误自己扛?哈尔滨一女子网购哈尔滨飞长沙机票,票价1130元,刚过1分钟发现日期买错,立刻申请退票,系统却只退25%。男友急着给客服打去电话,要求拦截订单、全额退款,被拒。最终只拿回372元,758元瞬间蒸发。男友怒问:超市能退、网购7天无理由,凭啥3分钟机票不能全退?航司硬气回应:机票岂能跟超市购物比!

9月21号晚上八点半,哈尔滨孟女士,在手机上买了张9月28号飞长沙的机票。经济舱,1130块。
付完钱她就发现不对——日期选错了。

从付款到提交退票申请,前后也就四分钟。这时候离飞机起飞,还有整整七天。她心想,错买了马上退,顶多扣点手续费吧?

结果系统一算,只能退372块。758块钱,直接没了。

她男友急了,赶紧打客服电话,说订单刚下能不能拦截一下,全额退。客服态度很明确:不行,按规定来。

男友在电话里就火了。超市买东西还能退呢,网购还有七天无理由,这才过去几分钟,凭什么?
客服回了一句话:机票跟超市购物,不是一回事。

这事不是网友编的,法治日报9月26号刚报过。涉事航司是长安航空。记者专门去查了官网的退改规则,孟女士买的是经济舱A舱,属于特价票。

按长安航空自己的公示,起飞前336小时也就是14天以上退票,扣65%;336小时到72小时之间,扣75%;起飞前4小时以内,扣100%。

注意,这是"最低档"。孟女士离起飞还有7天,正好卡在扣65%那档。

也就是说,哪怕你刚付完款一秒钟就后悔,只要买的是特价票,系统照样按最高档扣。

这事听着憋屈,但航司那边也不是完全没话说。民航局2018年就出过文件,要求航司实行"阶梯费率"——越早退,手续费越低。这个大方向是认可的。

航司的逻辑也简单:飞机座位跟超市商品不一样。超市货架上的东西,今天卖不掉明天还能卖。飞机一旦起飞,那个空座位就永远浪费了,没法二次销售。

所以退票费本质上是违约金,是旅客单方面违约给航司造成的损失补偿。

这个逻辑成立吗?成立一半。

成立的那一半是:你临时取消航班,确实占用了一个座位,航司有损失,收违约金合理。

不成立的那一半是:孟女士离起飞还有整整七天。七天时间,航司把这个座位重新挂出去卖,卖不掉吗?按航司自己的理论,时间越充裕损失越小,那为什么还收65%?

这就说到点子上了。我查了一下,类似的事今年发生不止一起。上海龚先生在东航App买了张飞澳大利亚的票,6338块,付款一分钟发现日期错了,申请退票,只退269块。

还有位杨先生,上海飞柏林,2700多块,买错日期十分钟内联系客服,只退300块。更夸张的是林先生,15217块的国际机票,起飞前三天退,只退回来432块。

这些案子最后怎么解决的?基本都是闹到媒体上,航司才出面"协商"。没闹到媒体的呢?大概率就自认倒霉了。

那法律上到底站谁?《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条写得很清楚:旅客因自己原因不能按客票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期限内办理退票。逾期办理,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

但同时,《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也说了:退票规则这种格式条款,航司必须用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藏在第三级菜单里、用小字一带而过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这个条款不算数。

交通运输部2021年施行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也明确要求:网上卖票,必须以显著方式告知退票规则。

问题就在这。你回想一下自己买机票的流程——选航班、填乘客、点支付,一路刷刷刷,谁会专门点开"退改规则"那行小字看一眼?

再说个新变化。今年8月,东航出了新规:国内航班起飞前14天以上,自愿退票不收手续费。国航也跟进了,起飞前7天以上,全价票免退票费。

这说明什么?说明"提前很久退票可以免费"这件事,航司不是做不到,是以前不愿意做。市场竞争一上来,规则就松动了。

那回头看孟女士这事,我的看法是这样。首先,她自己买错日期,确实有错,这个责任该认。但航司收65%的手续费,跟它造成的实际损失,是对不上的。

其次,特价票便宜,是用"退改不灵活"换来的,这个买卖本身没问题。但问题在于,消费者买特价票时,真的理解这个代价有多大吗?

很多人以为特价票就是少退点手续费,没想到是直接扣掉三分之二。这个认知差,不该让消费者一个人扛。

最后说句实在的。我们普通人坐飞机,碰到这种事怎么办?别跟客服硬刚,硬刚没用。买之前多花十秒钟,点进退改规则看一眼,特别是特价票。行程不确定的,多花一两百买个可退改的舱位,比事后扣七百多划算。

如果真碰到刚买就错、离起飞还远、却被扣大半的,保留好截图,打12326民航服务监督电话,或者找媒体。

机票退票费这事,航司有航司的账,消费者有消费者的账。两笔账能不能摆到台面上算清楚,才是真正该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