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亲生女儿太亏了!”湖北,男子将亲生女儿给人了,转头,与二婚女子结婚,并将两个继子视如己出,抚养长大。20多年后,女子去世,两个继子对他不闻不问。好在,亲生女儿经常上门照顾他的生活,不曾想,男子车祸去世。交警联系其中一继子出面处理,被对方拒绝。交警又联系上亲生女儿,亲生女儿为父亲办理了葬礼,又出面和肇事方协商赔偿事宜,后来,肇事方给了32.6万赔偿款,亲生女儿拿出两万给了继子。没想到,两继子不干了,认为亲生女儿已经被人收养,和男子不再是法律上的父女关系,无权分配赔偿款。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30.6万元。法院这样判了。
1988年,邓某不知什么原因,将自己唯一的女儿给了陈某,户口也迁了过去,随后,跟随陈某姓氏,为小陈。
1990年,邓某与二婚胡某结婚。婚后,邓某对两个继子王某甲、王某乙,视如己出,并将他们抚养长大,婚后未生育其他子女。
2010年6月,胡某不幸离世,只剩邓某xing单影只。
虽说邓某辛辛苦苦把两个继子拉扯成人,付出半生心血,可终究羊肉贴不到狗肉身上。
两个继子渐渐疏远了年迈的邓某,对他的晚年生活不管不问,十分冷淡。
反而是,小陈经常上门看望邓某,对他虚寒温暖,照顾他的生活。
2025年2月,邓某遭遇车祸,不幸离世。
事后,交警先联系联系王某乙,希望他出面处理邓某的事故,但被王某乙拒绝。
无奈之下,交警联系上了小陈,小陈得知父亲去世悲痛欲绝,并为父亲安排了葬礼,王某甲和王某乙均未出现。
2025年4月22日,小陈以邓某亲生女儿身份,与肇事方邱某,某保险公司达成赔偿事宜,保险公司和邱某共赔偿32.3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小陈没有想着私吞,而是第一时间转给王某乙2万元,剩下的存进了自己的银行卡里。
两个继子得知小陈将30多万揣进了自己腰包里,是给拿出零头给他们,十分气愤。
认为,小陈早就被别人收养,不再是邓某法律上的女儿,没有资格拿这笔死亡赔偿金,于是起诉陈某,要求拿回剩余30.3万元。
法庭上,陈某甲、陈某乙主张小陈属于事实收养,不再是邓某近亲属,无权分钱。
陈某则提出,两个继子成年之后很少照顾邓某,甚至出事的时候不肯出面处理后事,相当于遗弃父亲,不该分得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
《民法典》第1072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王某甲、王某乙小时候由邓某抚养长大,属于法定继子女,享有赔偿款分配资格,继子女身份不会因为成年后赡养多少而消失。
同时,两名继子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陈某已经成立事实收养关系,所以陈某依旧是邓某的亲生女儿,同样有权分配赔偿款。
因邓某父母早年去世,小陈,陈某甲和陈某乙都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有权分配赔偿款。
但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是赔给死者近亲属的抚慰补偿,分配时要看谁和死者生前联系更紧密、照料更多进行分配。
法院酌定陈某分得40%,两名继子一共分得60%。
先扣除陈某垫付的丧葬费44932元,剩下的钱再按比例划分。
减去陈某已经给到继子的2万元,一审判决陈某再向王某甲、王某乙返还14.6万余元。
有网友炸了:王某甲、王某乙就是白眼狼,对继父未尽赡养义务,凭什么分走16万?
也有网友同情小陈,从小就被亲生父亲遗弃了,却回头养别人孩子,到老了,动弹不了,又想起自己女儿了,末了,连赔偿金都要被人瓜分一半,这个女儿太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