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这家餐厅发生的纠纷,最近一直牵动着不少网友的心。事情起因是一名女子在餐厅就餐结账的时候,被一名四岁小男孩的手碰到了臀部,女子认为是故意摸臀,当场就上前拉住了孩子,后续双方闹到派出所,还经历了三次调解,始终没有谈拢。事后孩子的父亲首次站出来公开回应,他表示监控能够还原现场,孩子当时在狭窄的过道里跑动,身体失衡,手是无意碰到对方,四岁的孩子根本没有性别概念,不存在主观上的恶意。
事发之后,孩子家长已经做出口头道歉,也赔付了相关的医药费,但是女子提出了新的要求,想要对方写下书面的认罪道歉书,或者一家三口拍摄道歉视频。孩子父亲却拒绝写下这份书面材料,他担心一旦签字,就相当于认定孩子是故意做出冒犯行为,会给年幼的孩子扣上一辈子摘不掉的标签,孩子甚至会反复问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事,这对孩子的心理伤害很大。与此同时,男方也提出,女子拉扯孩子衣领的时候,造成孩子脖子出现勒痕,希望对方也能为此道歉,可女子并不接受这个条件,调解就此陷入僵局,如今双方不再继续协商,准备走上诉讼的途径,等待法院给出最终判定。
这件事之所以会引发这么大的讨论,说到底是大家都在纠结两个立场。一方面,女生在公共场合遭遇身体触碰,心里感到不适、想要维护自身权益,这份感受完全可以理解,被陌生人碰到身体,换谁都会觉得别扭,想要一个说法,是很正常的想法。可另一方面,面对一个只有四岁的幼儿,我们也要分清无意的过失和主观的恶意。小孩子跑动的时候手脚没有分寸,这种无心的磕碰,和成年人故意的骚扰,本质上不是一回事。
很多人看完这件事都会感慨,维权是没有错,但维权也要分清边界。如果是无心的过失,已经口头致歉、做出补偿,非要一份带有定性的书面认罪书,其实就把矛盾推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这件事里,没有谁是绝对的坏人,却因为双方都不肯退让,最后闹到对簿公堂。网络上很多人忙着站队,一边同情女生的遭遇,一边心疼无辜的小孩,可舆论再热闹,也代替不了证据和法律。
我们生活里难免会遇到类似的摩擦,公共场合,大人要看好孩子,避免孩子乱跑冲撞别人,这是家长该尽的责任。可遇到孩子无意造成的磕碰,也不必把小事无限放大。维权可以,但别用成年人的对错标准,去审判一个懵懂孩童。既然已经选择走法律途径,那不如把一切交给法官,用客观证据来定是非。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你觉得这件事该怎么处理才更妥当?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