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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杰医生被刑拘了[我想静静][我想静静],你本科5年,规培3年,把8年青春奉献给

韩杰医生被刑拘了[我想静静][我想静静],你本科5年,规培3年,把8年青春奉献给了医学,面对大把的病人,医闹,医保科,DRG付费,病历,各项考核。最后因为别的医院检查没事,到你医院因为你没查体没落实到制度,后续被立案刑拘批捕,进入刑事司法审理阶段。

这件事一出来,整个医疗圈都炸了锅。我认识的几个年轻医生私下里都在聊,说这以后夜班谁还敢接啊?凌晨三点来了急症,本就疲惫不堪,还要在脑子里飞速盘算——这个病人我万一漏了什么,会不会也进去?

说到底,专家组是拿着死亡结果回溯完整诊疗流程开展复盘,本案核心疏漏是接诊阶段未完成腹股沟区域体格查体,这也是后续漏诊关键原因;即便凌晨急诊环境疲惫,常规规范查体也是硬性要求,不少医生也感慨,复杂急诊场景下,任何人都很难做到百分之百无疏漏。

好多同行都在替韩杰鸣不平。交班前他明明写了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主任也看了患儿状态指示延续原方案。怎么出了事,板子就全打在他一个人身上?上级医师查了房提了意见却不用担责,那下级医生听还是不听?

一审作出医疗事故罪有罪认定,案件尚未终审,业内核心争议集中在法条定义里的“严重不负责任”。可最高检的立案标准里写得清楚,“严重不负责任”多指擅离职守、拒绝救治危重病人这类刻意失职行为。韩杰那晚没跑没躲,该收住院收住院,该写病历写病历,只是因为查体没落实到腹股沟区,这是否等同于法律定义上的“严重不负责任”,业内一直存在争议。

我翻了翻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的核心是“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可在韩杰这事上,患儿死亡是不是他一个人疏忽导致的?之前别的医院按胃肠型感冒处理,之后家属自行开车折腾两小时去往省儿童医院,这些环节同样存在需要考量的责任问题。

有个事儿特扎心。据患儿家属接受媒体采访时表述,当日上午查房时韩杰跟家属提过,当天有儿科专家罗医生会诊,可以对患儿做全身详细检查,但要收5000块现金会诊费。家属表示没现金,会诊计划就此搁置,如果情况属实,整个事儿的性质就更复杂了。

这案子最大的后遗症,就是让所有医生都开始玩命搞“防御性医疗”。以前凭经验判断不用做的检查,现在全得开,一个不敢少。用同行的话说,就是把所有能查的全查一遍,万一出事好证明“我什么都做了”,而不是“我思考了什么”。

“如果默认这样的追责方式合理,那中国医疗体系将迎来一场无声的崩塌。”有人说得挺狠,但话糙理不糙。要求医生实现零误诊,等同于苛求人类拥有预判所有病情的超能力。全球临床尸检可见的临床诊断偏差率普遍处在10%到15%区间,我们不该强求基层夜班医生做到零疏漏、零差错。

还有那个“首诊负责制”到底该怎么理解?韩杰早上8点就交班打卡走人了,孩子是下午病情恶化的。他都下班了,还要为后面发生的所有事负责?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以后谁值夜班谁压力倍增,因为只要在你班上经手的病人,后续出状况都存在被追溯责任的可能。

抛开情绪说句公道话,韩杰漏诊了腹股沟嵌顿疝,确实存在诊疗过错,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无可规避。但让他一个人背上刑事责任,独自承担医疗体系协作短板、人才培养、管理监管等多重层面问题带来的代价,这公平吗?

说到底,法官不能以上帝视角去审判一线医务工作者。如果单纯因经验短板、偶然疏忽就判定医生刑事追责,最后的结果就是:基层医院没人敢收急重症,所有高风险病人全往三甲挤,三甲资源超负荷,基层诊疗能力慢慢荒废,最终吃亏的还是普通老百姓。

这件事还没完。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中国基层医疗的困境,也照出了法律在医学专业领域裁量边界的模糊。如果不能厘清法律追责尺度与医学客观局限性的边界,往后,或许还会有医务从业者,因临床诊疗疏漏陷入追责相关争议。

信源:综合自大皖新闻、医脉通、财联社相关案件报道(2026年7月)

评论列表

雨润无声
雨润无声 14
2026-07-27 09:54
有一件事儿我没搞明白,医院的核心制度里,有一条就是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为什么设立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就是为了让更有临床检验的上级医生查缺补漏,指导治疗,防微杜渐。本案例中,韩杰医生有没有错,有错,但错误的本身不是他的主观恶意。在当下一线医生普遍高强度、高紧张度、高压力的工作状态下,出现纰漏在所难免。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本身就像一条防御底线,即便病情复杂,住院医看不明白,主治医看,主治医看不明白,主任医看,主任医看不明白,全院大会诊看。一个患儿肠梗阻,嵌顿疝是主要原因之一,下级医生疏漏了,我们都在指责他没有仔细查体,难道主任查房,就不应该仔细查体了嘛?下级医生不查体就要负刑责,上级医生不查体就是行政处罚?如果上级医生无需为下级的错误诊疗意见担责,要这劳什子的三级查房制度有个屁用?!!

直言 回复 用户10xxx49 07-27 11:29
有错不是有罪

用户10xxx49 回复 07-27 10:52
你也承认有错有责任 那处罚就是合理的 这个医生被判一缓一 我觉得合理 没有主观故意 只是疏漏 我记得还有一个医生 湘雅医院的虚构病情、夸大病症,对没有手术的病人实施不必要手术甚至切除健康组织,被判了17年 ,认定为有主观故意的故意伤害,这么比的话刑罚合理。另外,我是土建类设计的,也有三级校审制度,而且是终身责任制(白菜钱白粉的责任),出了事,谁都跑不了。泉州有个钢结构设计缺陷,垮塌,设计校核审核都判刑,连第三方审查人员也到处罚了。刚才特意查了一下,韩杰这个事的另外两级人员也收到了处罚,处罚肯定比首诊医师轻,就好像我们设计里面出事了,第一责任人肯定是设计人

碧海蓝天
碧海蓝天 9
2026-07-27 09:25
文章很客观
饕餮
饕餮 5
2026-07-27 12:43
把医院指定条条框框的行政人员减掉,绝对没那么多事了?
岁月如歌
岁月如歌 3
2026-07-27 15:20
胡搞,医疗事故如果都要刑拘,医院里还能剩几个医生?这不是故意杀人,不是故意伤害,以后医院里人人自危,不管什么病人,接了就全套检查来一遍,不要喊看病贵了。特别是儿科,本来医生就少,这样一搞,儿科还有人愿意干吗?杠精不要说有的是人,首先你得有资格干,其次你踏马愿意坐牢吗?
十年河东
十年河东 2
2026-07-27 11:40
一条人命没了,喊什么冤呐?草菅人命的人就不该当医生。

短笛 回复 07-27 15:33
文章里写得很明白了啊,因为太忙了,所以疏漏了,那么应该让医院增加医生人数才对,感觉很多行业都在说忙,但偏偏都不肯多招人[抠鼻]

十年河东 回复 短笛 07-27 15:48
逝去的生命怎么办?你写明白了他就能活过来?

隔壁王哥
隔壁王哥 2
2026-07-27 13:19
《患儿因呕吐就诊,韩杰医生“漏做”腹股沟查体,误诊为肠梗塞》。不晓得你们在洗什么?
用户18xxx27
用户18xxx27 1
2026-07-27 15:41
以后还会有医生这个职业吗
chaoyun1981
chaoyun1981 1
2026-07-27 14:59
我儿子40多天哭闹不止,儿童医院就确诊了腹股沟斜疝,这不是什么疑难杂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