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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穷人活不下去的时候,有一条路比死更惨,把自己卖到“鬼市”。 天没亮,市先开

古代穷人活不下去的时候,有一条路比死更惨,把自己卖到“鬼市”。

天没亮,市先开了。

卖的是旧衣裳、来路不明的古董、泡过血水又重新发亮的臭肉。这种后半夜聚拢、鸡一叫就散的集市,古人叫它鬼市。

可在最荒的年头,鬼市的案板上摆着的,不光有东西。

一个人,把一张卖身契往桌上一放,就站着等人来挑、来捏胳膊、来还价。卖成了,他往后连自己的名字都做不得主。这条路,古时候的穷人走过太多回。

鬼市这名字听着玄,来历并不复杂。

它开在后半夜,凌晨两三点点灯交易,天擦亮就散。唐朝中后期坊市的墙塌了,宵禁松了,夜里的买卖在长安洛阳这些地方慢慢铺开,鬼市也跟着出来了。

来这儿的货大多见不得光。

有人当掉祖传物件不想被熟人撞见,有人手里的东西说不清出处。还有肉贩把臭了的祭祀猪肉拿回家泡进血水里,捞出来颜色鲜亮,再趁着天没亮卖给看不真切的百姓。

鬼气森森,半真半假,这就是鬼市。

可你有没有想过,一个连旧衣裳都当光了的人,最后还能往案板上摆什么?摆自己。往前推到汉初。

秦末把天下打烂了,《汉书·食货志》写得直白,一石米卖到五千钱,路上饿死的过半,活人之间出了人吃人的惨事。

刘邦坐稳天下,头一批诏令里就有一条,准百姓卖儿卖女,好让他们往蜀地汉中讨口饭吃。一个开国皇帝,正经八百把卖孩子写进政令。那是个什么光景,你自己掂量。

从那以后,人就成了能上账的一笔货。

到唐宋,这门生意做成了行当。中间拉纤的叫牙人,专做人口那一路的,男的叫人牙子,女的叫牙婆,说穿了就是买卖人口的中介。

谁家要添个丫头,谁家要发卖个仆役,牙人中间一搭手,契一签,钱一过,事就成。

最叫人脊背发凉的,是这行还讲规矩。人牙子替买家担保,立下一个叫"听悔"的行规,买主把人领回去,几天之内不称心,能退。

退人。跟退一头牛、退一匹布,是一个章程。

走官面的卖身更体面些。一张卖身契,得有官媒做中人,盖上官府的印,和房契地契一样,是有法律约束的。

东晋那会儿朝廷连这买卖都收税,卖奴婢、卖牛马、卖田宅,一万钱抽四百,卖家出三百,买家出一百。人和牛马田宅并排写在同一行字里,官府盖印的那只手,没抖过一下。

这规矩拖得很长。雍正乾隆年间,还准外省人去贵州收买穷民子女,条件是得经官媒、上契盖印,一回不许买过四五口,在贵州试顺了手,又推到云南去。

这里头有条线,一旦跨过去就难回头。

古人把人分良、贱两等。良民的身家性命,律法护着。把一个良民拐了、骗了、卖去做奴婢,是重罪,《唐律疏议》写明白,绞。

到了《大明律》改成杖一百、流三千里。

律法不是不管,管的是别去动良民。可一个人只要点头认下那张契,跨进贱籍,在法律上就不再算一个独立的人,成了别人家里的一份私产。

到这儿,比死更惨那句话,才算落到了实处。

死,好歹是个了断。贱籍不给你这个痛快。这身份顺着血脉往下传,你认了贱,生下的儿女落地就是贱,世世子孙长长久久地服役。

明清的贱民,山陕的乐户、江浙的惰民丐户、安徽的伴当世仆、沿海的疍户,一代压着一代。

子孙不许下场考试,不许跟良家通婚往上挪,连衙门里那些皂隶、马快、仵作的后人,户籍上都钉着个贱字。你说,这比一刀痛快的死,是轻还是重?

这话不是拿来吓人的。

汉文帝的皇后窦氏,有个亲弟弟叫窦广国,小名少君。四五岁上被人拐走,前后转卖了十多家,最后落到宜阳的山里替人烧炭。

山崩那一回,一道睡的上百人压死大半,他侥幸从土里爬了出来,后来认了做皇后的姐姐,才算从炭窑里捞回半条命。

连皇后的亲弟弟,被卖起来都是十几家转手,那些没有姐姐做皇后的千千万万人,又能指望什么?

雍正登基头几年,倒是动过这块石头。山西陕西的乐户、浙江的惰民、苏州的丐户,先后下旨削去贱籍,准他们改业从良,准置产、准考试。

听着像天大的恩典。可你往细里抠,后头附着条件。

报了官改了业,还得熬过四代人,这四代里旁支不能沾一点贱业,子孙才准下场应考出仕。四代。从你这辈算起,得是你重孙子那一代,才摸得着一个寻常人本就有的东西。

而且雍正松的口子只到乐户那一层。

家奴婢仆这块最硬的骨头,他根本没去碰。到了光绪年间的《大清会典》,良贱两个字照旧分得清清楚楚,四民为良,奴仆倡优隶卒为贱。

这道线,一直拖到了民国才在法律上松手。

参考信源
澎湃新闻·湃客《古代的鬼市是什么样子?半夜开张天亮消失,差点吓死欧阳修》(关于鬼市营业时间、唐宋起源与交易乱象)
新浪网·文化频道《中国古代"中间商"赚差价的前因后果》(据[日]斯波义信《宋代商业史研究》,关于牙人、人口买卖与契约制度)
史料原典:《汉书·食货志》《唐律疏议》《大明律》《史记·外戚世家》《大清会典》《清世宗实录》(关于汉初卖子、良贱律法、窦广国身世及雍正削除贱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