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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杭州一年薪数百万的高管,在商场里不小心磕破了脚后跟,医生建议休息 5 天

冤不冤?杭州一年薪数百万的高管,在商场里不小心磕破了脚后跟,医生建议休息 5 天。他向商场索赔 5000 元误工费,商场却只肯赔 200 块医药费,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只能请调解员出面。
 
这事最近在杭州闹得沸沸扬扬,评论区吵成了一锅粥。有人说商场太抠门,有人说男子狮子大开口。其实这事没那么简单。
 
5月21号,卢先生带着老婆和两个四五岁的孩子去杭州湖滨银泰逛街。老婆在手机店修手机,他就负责看孩子。
 
孩子说想上厕所,卢先生赶紧领着去了D座二楼。一路上他还特意提醒两个小家伙:"慢点走,别滑倒。"
 
结果讽刺的是,两个孩子好好的,他自己出事了。上完厕所出来,他一脚踩在卫生间门口的小台阶上,脚后跟猛地刮到了台阶的直角边缘。
 
当场就蹭掉了两块指甲盖大小的皮,血直流。卢先生疼得直接坐在地上起不来,两个孩子在旁边吓得哇哇大哭。
 
十几分钟后,商场工作人员赶到了。说实话,商场的服务态度一开始真没话说。一个女工作人员专门租了轮椅,推着卢先生去医院处理伤口,跑前跑后很贴心。
 
最后检查结果出来,就是个浅表软组织损伤,没伤到骨头也没缝针。医药费总共花了202.39元,卢先生自己先垫付了。
 
按说伤不重,医药费也就一顿饭钱,这事本来可以和平解决。可一谈到赔偿,双方直接谈崩了。
 
卢先生提出,商场要赔偿他四五千块钱。理由很直白:"我自己收入比较高,一年几百万的收入,受伤这四五天做不了任何公务的事情。"
 
他还说,这笔钱里包含了误工费、营养费和伤痛补助,在他看来这已经是打了折的价格,一点都不多。
 
可商场这边一听就懵了。工作人员表示,医药费他们肯定愿意承担,但张口就要五千块,实在是没依据,没法满足。
 
商场的理由也很充分:现场台阶有明显的"小心台阶"警示标识,地面干净干燥没有水渍,台阶规格也完全符合建筑标准。他们已经尽到了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卢先生觉得自己受了伤还耽误了工作,商场只赔两百块太欺负人。商场觉得卢先生是拿高薪当借口漫天要价,纯属无理取闹。
 
僵持不下,最后只能请来调解员介入。
 
这事曝光后,网上立刻分成了两派。
 
支持卢先生的人说:"保洁阿姨都亲口说了,这个点位每天都有人滑倒,说明台阶本身就有设计缺陷。商场只贴个警示牌就想免责?人家真耽误了几百万的生意,赔五千块怎么了?"
 
反对的人则说:"这也太离谱了吧?磕破点皮就要五千,那要是马斯克来摔一跤,商场不得直接关门?法律又不是按收入定赔偿标准的。"
 
其实两边说的都有道理,但都没说到点子上。今天我就给大家讲点真正的干货,看完你就知道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维权,哪些钱能要,哪些钱要不到。
 
首先,咱们得明确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原则:人身损害赔偿遵循的是"实际损失填补原则"。简单说就是,你实际损失了多少,对方就赔多少。不是你觉得自己损失了多少,就能要多少。
 
那具体来说,在商场受伤到底能主张哪些赔偿呢?
 
第一,医疗费。这个是最没有争议的,凭医院的发票实报实销。本案中202.39元的医药费,商场肯定是要赔的。
 
第二,误工费。这也是本案争议最大的一点。很多人以为,只要受伤了就能要误工费,其实大错特错。
 
想要误工费,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有医院出具的停工休养医嘱;二是要有证据证明你因为受伤确实减少了收入。
 
注意,是"确实减少了收入",而不是"可能减少收入"。
 
像卢先生这种情况,只是个轻微皮外伤,医生根本不会给他开病假条。没有病假条,就不存在法定的误工时间。他说自己四五天做不了事,那只是他个人的主观感受,法律是不认可的。
 
就算他真的年薪几百万,也得拿出银行工资流水、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完整证据链,证明他因为这几天没上班,公司确实扣了他的工资。
 
而且法律还有个上限规定,如果你的收入超过了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就只能按三倍来计算。所以就算是真的年薪百万,误工费也不是你想怎么算就怎么算的。
 
第三,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这些。同样需要有医嘱或者实际支出的凭证。轻微皮外伤,医生不会建议你加强营养,也不需要专人护理,这些费用自然也就要不到。
 
第四,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个要求就更高了,一般只有达到伤残等级,或者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法院才会支持。孩子被吓哭了这种情况,是没有精神赔偿的。
 
就目前的证据来看,他想要五千块的赔偿,几乎是不可能的。
 
维权是好事,但维权也要讲法律、讲证据。合理的诉求我们支持,但漫天要价就不是维权了,那是滥用权利。
 
只有大家都遵守规则,才能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安全、更加和谐。

评论列表

纠结•文
纠结•文 2
2026-06-08 15:55
可以赔啊!你走法院,法院判了就能赔,反正有保险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