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湖南双峰,一女子16岁时被父亲和舅舅以喝喜酒为由骗到此地,强行嫁给大18岁的陌生男人,当晚就被侵犯,之后常年遭家暴,还生下两个儿子;为了给孩子上户口,她才被迫领了结婚证。多年后她终于逃出,在外结识新男友同居并又生下一对儿女,本以为苦尽甘来,却因“重婚罪”被判刑一年。更绝情的是,前夫索赔35万才肯谅解,否则坚持让她坐牢!
2008年,还在贵州老家上学的苟某菊刚满16岁,父亲和舅舅找到她,说要带她去湖南喝喜酒,见见世面。单纯的女孩没多想就跟着去了,可到了湖南双峰县,等待她的不是喜宴,而是一场早已安排好的骗局。
两个亲人把她交给了一个叫黄某来的男人,这个比她大18岁的陌生男人,就是他们给她找的“丈夫”。当天晚上,苟某菊就被强行留在了黄某来家,无论她怎么哭喊、反抗,都没能逃脱被侵犯的命运。
接下来的日子更是暗无天日,黄某来把她当成私有财产,稍不顺心就动手打骂,拳打脚踢成了家常便饭。她想过逃跑,可每次都被抓回来,等待她的是更凶狠的殴打。
在这种绝望的环境里,2009年和2011年,她先后生下了两个儿子。 孩子的出生并没有改变她的处境,反而成了她的软肋。
2012年,苟某菊年满20岁,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为了给两个儿子上户口,让他们能正常上学,她在黄某来的逼迫下,不情愿地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这本该象征幸福的红本本,在她眼里却成了一道沉重的枷锁,牢牢锁住了她的人生。
这样的日子又熬了五年,2017年,苟某菊终于找到了机会。趁着黄某来家里人多混乱,她偷偷收拾了简单的行李,拼尽全力逃离了那个囚禁她近十年的地方,一路辗转到了外地。
在新的城市,她遇到了向某泽,这个男人给了她从未有过的关心和温暖。出于对这份感情的珍惜,也害怕失去这来之不易的安稳,她向对方隐瞒了自己尚未离婚的事实。两人很快以夫妻名义同居,先后生下了一对儿女。
苟某菊以为自己终于苦尽甘来,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可命运再次给她沉重一击,黄某来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她,发现她已经重新组建家庭后,没有丝毫反思自己的家暴行为,反而选择了报警,指控她重婚。
2025年3月26日,双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苟某菊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与黄某来办理了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有效;她在未与黄某来离婚的情况下,与向某泽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子女,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同被起诉的向某泽也因重婚罪被判处同样刑罚。 更让苟某菊心寒的是,黄某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只要她支付35万元的“损失费”,他就愿意出具谅解书,否则就坚决要求法院对她判处实刑,让她把牢坐满。面对这样的要求,苟某菊没有妥协。
庭审中,苟某菊多次辩解,说自己当年嫁给黄某来并非自愿,登记结婚也是被逼无奈,她逃离只是为了保命,不应该构成重婚罪。但法院认为,2012年登记时她已成年,婚姻合法有效,她的行为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目前,苟某菊和向某泽都已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面对可能到来的牢狱之灾,苟某菊始终没有退缩,她坚持自己的选择,“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逃离那个家,至少我和孩子们现在不用再挨打了。”
这起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人们纷纷讨论法律与情理的边界,以及受害者在绝境中寻求自救时面临的法律困境。而对于苟某菊来说,她只想为自己和孩子们争取一个真正自由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