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54岁男子患有糖尿病,来到朋友家做电烤。谁知,在烤脚的时候,接了一个电话,电话挂了以后,男子发现袜子烤冒烟了,脚也起泡了。男子赶紧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竟告知需要截肢。男子吓傻了,没想到,就理个疗,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事后,男子找到朋友讨要说法。对方不认账,说男子自己烤的,男子的脚以前就是这样,就是想讹人!
河南的李先生已经54岁了,患糖尿病好些年了,平时除了血糖不稳定,还总被头晕、浑身乏力的问题困扰。
为了缓解这些不适,他试过不少方法,找过不少大夫,可效果一直不明显。
他认识的熊先生听说他的情况后,主动表示自己有办法调理,还说不用去医院,去他家就行。
李先生没多想,觉得能缓解不适就好,便答应了熊先生的提议,跟着去了他家。
一进熊先生家,对方就拿出了一台电烤设备,特意说明这是自己平时自用的,不是对外营业的工具,偶尔帮熟人调理身体,效果都不错。
熊先生先给李先生烤了后背,十几分钟下来,李先生确实觉得身上轻松了不少,之前的疲惫感也减轻了,对熊先生也多了几分信任。
见李先生反馈不错,熊先生便说,用这台自用设备给李先生烤烤脚,能改善他因糖尿病引起的脚部发凉、无力,还能辅助调理血糖。
烤脚刚开始没多久,李先生就觉得温度有些偏高,脚面有明显的灼热感,甚至有些烫得难以忍受。
他没敢大意,当即示意熊先生,可对方只是让他把脚往远处挪一挪,还说坚持烤完效果才好,反复强调这台设备自己常用,绝对安全。
出于对熊先生的信任,也想着能彻底缓解不适,李先生便忍着灼热感,继续接受理疗,全程没再提出异议。
就在这时,李先生的手机突然响了,是家里人打来的,问他什么时候回去,他随手接起电话,一边聊一边想着理疗的事,没太在意脚下的情况。
也就聊了三四分钟,挂了电话之后,李先生才低头看向自己的脚,瞬间就慌了。
他的袜子已经被烤得微微冒烟,脚背上鼓起了好几个大大的水泡,还伴随着一股明显的焦糊味,触感也变得麻木。
李先生赶紧起身,示意熊先生关掉设备,可对方看到后,依旧一脸无所谓,说只是小水泡,没什么大问题。
李先生心里很不踏实,他知道自己有糖尿病,伤口不容易愈合,没敢听熊先生的话,赶紧打车去了附近的医院检查。
经过一系列详细检查,医生说他的双足第一趾、右足第二趾已经出现肢体坏死,脚趾发黑,脚部彻底失去了知觉,必须要截肢,防止更严重的感染。
54岁的年纪,本来还能正常生活,就因为一次上门理疗,竟然要面临截肢,李先生一时难以接受,情绪也变得异常激动。
缓过神来后,李先生第一时间找到熊先生,希望对方能承担部分医疗费,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说法。
可熊先生却彻底变了脸,开始刻意躲避李先生,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躲着不见,全程逃避责任。
好不容易联系上,熊先生依旧坚持自己的说法,反复强调那台电烤设备是自己自用的,只是好心帮李先生调理,并不是对外提供理疗服务。
除此之外,熊先生还一口咬定,李先生的脚本来就有问题,说不定早就出现了坏死迹象,和他的自用设备、他的操作没有任何关系,甚至暗指李先生是故意讹他。
李先生又气又急,他早就留了心眼,提前保存了相关证据。
去熊先生家之前,他在小区电梯里拍了视频,烤脚之前也给脚部拍了照片,清晰地能证明自己的脚之前是完好无损的,没有任何坏死迹象。
除此之外,他还保留了打车去医院的记录、医生的诊断书,以及和熊先生的通话录音,这些证据都能证明,他的脚是在熊先生家接受理疗时被烫伤,进而导致坏死的。
目前,李先生已经向辖区派出所反映了此事,他表示,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会拿着完整的证据链,对熊先生提起诉讼,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糖尿病患者的末梢神经会受到损伤,对温度、疼痛的感知力会大幅下降,接受电烤这类理疗时,很容易被烫伤且不易察觉。
不管熊先生的设备是不是自用,只要主动为他人提供理疗服务,就有责任保障对方的人身安全,操作不当造成损害,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