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具备以下条件:
1、 在1986年12月31日前从事教学工作;
2、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教师任用证》《教材教法合格证》和《专业合格证》;
3、 在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国家承认其民办教师资格,但是不是国家职工。只有民办教师合格转为公办教师后才是国家职工。

民办教师,具备以下条件:
1、 在1986年12月31日前从事教学工作;
2、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教师任用证》《教材教法合格证》和《专业合格证》;
3、 在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国家承认其民办教师资格,但是不是国家职工。只有民办教师合格转为公办教师后才是国家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