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女子独自去酒店开房,深夜时去酒吧里喝酒,玩疯了后辱骂网约车司机、辱骂热心的路人、辱骂酒店的前台、还跟隔壁店铺的老板吵架。原来她凌晨时准备打车回酒店,凌晨的酒店停车场满位,保安也已经休息了,网约车没法开进去,她非要司机开进去,司机表示:我总不能硬冲进去吧?报了警,女子又跟执法人员闹,隔壁店铺老板来劝解,女子又把热心人骂了一顿。闹到最后,被带进局里,醒了一晚酒。
据闪电新闻,10月9日报道称,网友认为,判轻了,这种女人,起码也得行拘个10天!
网约车司机表示,接过万千乘客,这种女蛮子,真的是第一次见。
事发于凌晨,一个女子在酒店里开了房,随后就去酒店里嗨了。
喝多了,玩嗨了,女子就不认识东南西北了。
打到了一台网约车,司机很快就到了酒店附近。但是酒店这边不抬杆了,一来是因为停车场里车满;一来是因为保安休息了,没法人工抬杆。
有客观因素存在,也不是司机王先生故意不带女子进去,所以司机就跟女子商量:还剩下60多米路,建议女子自己走过去,如果走不稳,他可以给她搀扶过去。
女子不乐意了,她气死了。
女子非要跟司机叫嚣,说来回都好几趟了,这个杆子就是可以升降的。
王先生则特地给女子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法进,且停车处写了,需要人工升降杆子。
可女子非不依,就赖在车内不走,僵持着,还跟司机吵架,说司机凶她、故意欺负她。
司机可不敢碰她,都不敢反怼她,只能这样僵持着,大概僵持了有1个多小时,司机只能打电话报了警。
期间,因为听到女子在歇斯底里的大叫,旁边有店铺的老板过来调解。
人家老板就是热心帮忙,没想到女子辱骂对方,不要多管闲事,给人家一顿反怼,可给老板气懵了。
后来执法人员过来了,协调了之后,让女子认清事实,要么走过去,要么打电话找酒店来抬杆。
女子打了电话,发现是别的酒店的号码,这下又打错了,劈头盖脸的,给人家的酒店的前台又骂了一顿。
执法人员、司机都目瞪口呆,对于这么无理取闹的小仙女,也真的是第一次见。
后不容易,打对了电话,酒店前台安排了保安过来抬杆了,司机准备开车送女子进去。
然而,女子又来了花头精:“我不需要你了,你走吧!”
真的是活久见了,折腾了半天,女子一溜烟,自己走进了酒店大堂。
所以刚才她闹了大半天,意义何在?真的令人费解。
王先生因为被耽搁了很久,也跑了一天车了,最后执法者让王先生先离开,赶紧回家休息吧。
到后来,执法人员反馈了女子这边的情况,这才得知,女子到前台之后,又跟酒店的工作人员闹事,搅和的是鸡犬不宁。
最后女子被执法者给带回局里醒酒了,要说女子这样的行为,就是干扰治安、寻衅滋事啊,起码也得行拘个10天。
对于女子的情况,王先生表示:“这种人真的挺没意思的,无聊的很,懒得跟她计较了。”
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本案,约束醒酒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但是并不等于行政拘留,是否罚款、拘留处罚,还需要后续的调查,以最后的判定为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6 条规定,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扰乱秩序,构成治安违法,可处以5-10年拘留,并给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较重,处以10-15日拘留,且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女子当时也只是少量饮酒,没有达到喝醉的程度,但是却无理取闹、情绪失控、持续辱骂、在酒店里闹事、继续引发冲突,已经符合治安违法的行为定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第 2 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可以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要被处以5-10日拘留,并且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女子情绪崩溃,逮谁咬谁,辱骂司机、路人、酒店工作人员等,辱骂的行为,也是违法的表现。
另外还有一个重点就是,醉酒不能免责,而且女子并非真醉,她就是想要闹事,想要所有人都围着她转。
总之,跟法律对抗,扰乱秩序,干扰别人,要跟她较真的话,真的要抓进去关个10天呢。
(来源:闪电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