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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垣曲,一男子开货车,拉了一车山药苗过高速收费站。他以为车上装的是食用山药,申

山西垣曲,一男子开货车,拉了一车山药苗过高速收费站。他以为车上装的是食用山药,申请走绿通,希望免交 271 元高速通行费,结果被工作人员拦下。

工作人员认定,男子拉的是山药苗,不是可食用山药,不能享受绿通免费政策。男子十分不解,坚持认为山药苗长大后就是山药,理应享受绿通政策。

面对收费站查验人员的质问,货车司机指着车厢里成捆的苗木大声辩解。司机觉得种在地里的苗长大了就是山药,本质上就是同一种农产品,怎么换个名字就不给优惠。

收费站查验人员拿着政策目录逐条核对,双方在收费站出口僵持不下,后方排队车辆发生拥堵。这类因农产品属性认定引发的绿通纠纷并非个例。

2020 年 10 月中旬,山东省济宁市境内的济徐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黑龙江籍司机孙师傅拉着近 30 吨带皮鲜食玉米下高速。

当时收费站查验人员发现玉米底部留有几厘米长的茎秆,便认定车上夹杂不可食用的植物秸秆,要求补缴 4000 多元通行费。

司机孙师傅心急如焚,拿出买卖合同与超市进货单,反复解释长途运输必须保留苞叶和短茎保鲜,剥光苞叶的玉米在路途上极易失水变质。

收费站管理分中心值班人员赶到现场核实,依据交公路发〔2019〕99 号文件规定,兼顾合理自然损耗与货物必要防护原则,认定苞叶和短茎属于保鲜必需结构,并非故意夹带秸秆,最终给予全额免费放行。

司机孙师傅拉的带皮玉米能免,为何山西垣曲收费站拉山药苗的司机却行不通?关键在于农产品的法定用途分类。早在 1995 年,国务院批转相关部门方案,开启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

为厘清认定边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联合印发交公路发〔2009〕784 号文件,2010 年 12 月出台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及相关规定,绿通政策设立的本意是降低群众菜篮子成本,免收通行费的对象必须是可以直接端上餐桌的食用初级农产品。

山药苗、种薯、花卉苗木属于农业生产资料,用途是下地种植而非直接食用,不在法定减免范畴之内。收费站工作人员严格按章查验,也是为了避免违规放行后产生稽查追责。

历史上,不同区域对标准的理解差异,曾给货运从业者带来困扰。内蒙古一名货车司机运送 35 吨包装印有荷兰十五字样的土豆前往陕西,在某收费站被认定为种薯,缴纳了 5711 元通行费;

次日同车队另一辆车拉同款土豆,在相邻收费站却被认定为食用土豆,顺利免费放行。为消除这种标准不一的乱象,2020 年 1 月 1 日零时全国取消 245 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随后交通运输部上线全国绿色通道预约查验平台。2021 年 5 月,常年跑冷链运输的司机李师傅在拉运易产生争议的冷藏蒜薹前,提前在微信中国 ETC 服务小程序预约并上传货物照片。

车辆到达广东收费站出口时,工作人员使用专用终端扫描车牌快速核验,几分钟就顺利免缴通行费。

回到山西垣曲收费站现场,货车司机无法提供该批货物属于食用山药的有效凭证。现场查验照片、视频通过终端实时上传至部级稽查系统留痕,工作人员没有违规放行的裁量空间。

司机僵持许久,明白山药苗确实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免税规定,只能按规定缴纳 271 元通行费后驶离收费站。

信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