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将爱犬送至宠物店,为期一月寄训,费用为2500元,约定每日报备狗狗状态。寄养第十天后,店家店家发现狗狗不对劲,第一时间通知男子,并带狗狗去就医,还垫付了1280元的检查费。万万想不到。狗狗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死因系肺炎。事后,男子认为宠物店未尽到照看义务,将宠物店起诉,索赔4.7万元。宠物店喊冤,已经尽到看护义务,是因为天气原因染上肺炎,凭什么讹人?法院这样判了。
小宋因为手头事太多,忙得焦头烂额,无分身乏术照顾自己的爱犬“波妞”。
无奈之下,她决定找了一家宠物店,帮自己照顾一段时间,忙完这阵子再接回来。
为了让波妞得到更专业的照顾,她精挑细选,选了一家比较靠谱的宠物店,并与该宠物店签订了为期一个月的宠物寄训合同,双方约定寄训服务费用2500元。
合同里明确写明:寄养期间,宠物店必须每天通过微信,向小宋同步狗狗的饮食、状态和训练情况。
小宋本以为花了钱,签了正规合同,狗狗肯定能被妥善照料,自己也能安心处理私事。
结果,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寄养第10天,宠物店老板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波妞精神萎靡,状态很差,明显身体不适。
老板第一时间把异常情况告知小宋,征得主人同意后,立刻带狗狗去诊所检查,还主动垫付了1286元检查费用。
根据检查结果,听从小宋的安排,波妞连夜转往更专业的宠物医院救治,最终确诊患上肺炎。
医生表示,病症是天气降温、环境变化、狗狗体质等多重因素诱发。
遗憾的是,经过全力抢救,波妞最终还是抢救无效离世。
为了救治爱犬,小宋自行花费医疗费3383.5元,狗狗离世后,他又支付1280元火化费,妥善处理后事。
对于小宋来说,波妞像家人一样,陪伴着自己,他十分伤心难过,无法接受爱犬就这么离开了。
事后,小宋认为,宠物店没有尽到看护义务,健康监测的义务,才导致波妞死亡。
她要求宠物店承担赔偿责任。
宠物店认为,他们在发现波妞状态不对后,第一时间就通知小宋了,并积极送医,还主动垫付费用,已经尽到看护义务,狗狗病逝属于意外,和宠物店无关。
小宋气愤之下,一纸诉状,将宠物店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4.7万余元。
此事曝光后,有人认为,宠物店太冤枉了,狗狗生病存在天气,体质等客观因素,店家发现问题及时救治,一分钱都不应该赔。
也有网友认为,宠物店是专业寄养机构,收了服务费就该负起全责,不管怎么说,毛孩子是在宠物店死亡的,宠物店就脱不了干系,就应该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
双方寄养合同合法有效,宠物店作为专业机构,本就承担更高的看护和健康监管义务。
《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护等义务。
虽然店家发现异常后及时处置,但无法证明全程尽到合理照料责任,存在轻微过错。
同时,狗狗肺炎是天气、体质、环境多重因素导致,不能归责于店家全责。
最终法院酌情判定,宠物店承担15%次要责任。
除此之外,法院充分体谅养宠人的情感,认定小宋与爱犬感情深厚,狗狗离世给其造成巨大精神伤害,酌情支持1000元精神抚慰金。
结合各项费用核算,扣除店家垫付的检查费,最终判决:宠物店及经营者连带赔偿各项损失1399.93元,同时全额退还未完成服务的寄训费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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