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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香如故》林锦岐生擒张水仔!直到张水仔被千刀万剐,才懂林锦岐的克制比疯狂更可怕

《兰香如故》林锦岐生擒张水仔!直到张水仔被千刀万剐,才懂林锦岐的克制比疯狂更可怕
张水仔不是普通海盗。他是杜翠雀身边最凶的二当家。疯狂,嗜血,招招要命。
当初,他奉杜翠雀之命,在浙海渔村杀了永昌侯袁绍辉。
他把锡筒扔给袁绍辉,嘴里还冷笑:“顺便摘了你人头祭奠杜大哥。”
最后,袁绍辉年近半百,力不从心,被张水仔“兔起鹘落,一刀割喉”。
这笔血债,林锦岐不可能忘。
有些仇,一刀砍了,太便宜。
林锦岐要的不是张水仔死。他要的是张水仔为袁绍辉、为丁指挥使、为所有枉死兄弟,付出最惨的代价。
龙江卫快船那一战。张水仔潜到舱底,扎开麻袋,确认是粮草,掏出油纸包硫磺粉,要纵火。
林锦岐一刀过去,要剁他的手。
张水仔够狠。他借躲避之势,把油纸包抛到空中。一手匕首格挡,一手甩飞刀,扎破油纸包。硫磺粉散落粮草。
然后,他掏出火折子,抛出。
林锦岐闻到硫磺味,抽身徒手去抓火苗。
电光石火间,防守漏了。张水仔的飞刀扎入林锦岐后背。
林锦岐回身,用肉掌捂灭火折子。后背流血,手掌烫得焦糊。
他却笑了。
他把火折子塞进衣服,探手到鼻端闻了闻。
一副“烤人肉原来是这个味道”的样子。
“显然,张水仔疯,林锦岐也不遑多让。”
这不是不要命。这是拿命护粮,拿疯对疯。
这一战让张水仔第一次怕了。他眼中“嗜血的疯狂被戒备忌惮代替了”。
狠人遇到更狠的人,气势就崩了。
外面的厮杀声不断。两人一言不发,盯着对方。像两头野兽,眼中满是杀意。
林锦岐挥刀砍去。张水仔还击。
正打得凶狠,南客和九皋悄无声息用一张网偷袭,把张水仔罩住。
张水仔拼命挣扎,想用匕首割网。
林锦岐飞扑而至,一刀接一刀,连续两刀划过张水仔手腕,断了他的手筋。
南客和九皋把网收紧。张水仔动弹不得,恶狠狠瞪着林锦岐。
他叫嚣:“三个对一个……”
林锦岐像听到最好笑的笑话,不禁失笑。
一边笑,一边毫不迟疑,手起刀落,断了张水仔的脚筋。
张水仔嘶吼:“林锦岐,你有种一刀杀了我!”
但林锦岐偏偏不给他痛快。
他回头吩咐南客、九皋:“别弄死他了!派人把他送去刑部,抢劫贡品、谋杀朝廷大员、勾结斡那烧粮草,谋反大罪,不分首从,皆依律凌迟处死,记得叮嘱刽子手,千刀万剐,刀都剩少了!”
九皋应道:“侯爷放心,为了告慰袁侯爷、丁指挥使、众兄弟的在天之灵,只会多不会少!”
这里你可能会问:林锦岐恨成这样,为什么不自己动手?
我觉得,答案就在这句话里。
亲手杀,是私刑泄愤。交刑部凌迟,是明正典刑。
前者只解一时之气。后者能告慰亡魂,能震慑海盗,能告诉所有人:谋反、劫贡品、杀朝廷大员、勾结外敌,不是死那么简单。
之所以林锦岐这么做,不是不敢杀,而是不想让张水仔死得太容易。
他要张水仔活着,听判决。
他要张水仔被千刀万剐。
他要张水仔用最惨的方式,替袁绍辉偿命。
林锦岐的克制,比疯狂更可怕。
他恨到极点,却没越过法度。
他疯到极致,却把刀递给了《大明律》。
这不是手软。
这是更狠的清算。
法度不掩血性,血性不越法度。
林锦岐要的,从来不是张水仔一条命。
他要的是,张水仔跪着,把欠下的每一笔,连本带利,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