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了就错了!人民日报点评:“改编”不能成为侵权的挡箭牌,改编后的内容再动人,也洗不掉侵权的底色;打着“公心”“致敬”的旗号,同样不是肆意改编的正当理由。
就在10月1日,86版《西游记》作曲许镜清发布视频维权,控诉自媒体团队“星火社”,没有拿到授权就私自改编经典插曲《五百年桑田沧海》。
事件发酵后,10月2日星火社也发布公开致歉与反思声明,并且承认了未经许可改编作品的事实。
聊到这儿很多人都会疑惑:只是改编老歌,还说是致敬,又不是靠这个直接卖货赚钱,怎么就算侵权了?这也是我觉得这件事最值得好好聊聊的地方。
不少自媒体创作者都陷入同一个误区:只要喊一句致敬经典,哪怕拿别人原创的曲子重新编曲、剪辑,好像就理直气壮。可版权保护,看的不是你的口号,而是有没有征得原作者许可。
这首曲子是许镜清老师当年一点点打磨出来的心血,承载了几代人的回忆,这份劳动成果,受法律保护。
现在短视频里二次创作随处可见,很多人默认老作品可以随便拿来改造。试想,如果谁都能不经同意就挪用别人的创作,那原创创作者还有什么动力去深耕作品?
二次创作本身没问题,创新也值得鼓励,但是必须得合法合规,这个规矩不能破。真正的致敬,不是把别人的作品拿来当涨粉素材,而是尊重原作者的劳动。
这件事也给所有自媒体人提了醒:玩创作可以,热度我们可以追,但版权这条底线千万不能踩,凡事都有个规矩,好听是好听,但是这个规矩我们不能破。
对于此事,不知各位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