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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下救命钱,良心不痛吗?”女子母亲重病急需10万元治疗费,叔叔转账时因与收款人同

吞下救命钱,良心不痛吗?”女子母亲重病急需10万元治疗费,叔叔转账时因与收款人同名同姓输错账户,救命钱误入他人账户。对方明知是救命钱,态度强硬拒绝返还,还叫嚣“走法律途径”。家属打官司赢了,对方却恶意取现、人间蒸发。


2026年3月9日,刘女士的母亲躺在医院里,病情不等人,医生催着交费。家里能借的都借了,最后是陈先生,刘女士口中的“叔叔”,拿出了自己的积蓄。陈先生这个人,跟刘女士家关系很近,算得上是亲人一样的存在。他打开手机银行,准备把10万块钱转过去。


问题出在哪呢?刘女士提供的收款人姓名,跟陈先生手机银行里另一个人的名字,一模一样。那个人姓张,2022年的时候跟陈先生有过资金往来,后来2023年结清了。


但转账记录留在了手机里,名字也在。陈先生转账的时候,核对了一下名字,对了。但他没注意到,账号不是同一个。就这么一个疏忽,10万块钱进了张某的账户。


发现转错之后,刘女士一家立刻联系张某。电话打通了,话说得很清楚:这是老人的救命钱,求你退回来。张某的回应就一句话,走法律途径。态度硬得像块石头。当天陈先生就报了警,民警帮忙联系张某,张某还是不退。


陈先生没办法,3月10日向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立案之后,先走调解,没调成。6月3日正式立案,6月22日开庭。张某没有出现在法庭上。


6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张某构成不当得利,要求他在判决生效后3天内返还10万块钱。判决书当天就送到了双方手里。判决是赢了,但钱呢?


在陈先生打官司的这几个月里,一件更让人难受的事情发生了。陈先生自己被确诊了恶性肿瘤。他本来是拿出积蓄帮别人治病的人,现在自己躺进了医院,做了手术,喉咙说不出话,后续还需要持续治疗。


刘女士的母亲那边,因为钱一直追不回来,也没能入院接受规范治疗。一个等钱做手术的老人,一个确诊重病的好心人,两边的治疗都被这10万块钱卡住了。


判决生效的日期是7月15日,履行期到7月18日。张某在判决前后做了什么?他把账户里的钱全部取了出来,现金。然后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刘女士在网上发了一段视频,电话里质问张某“你拿人家救命钱,有意思吗”,这段视频传开了。


网上有些说法说家属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没推进,清江浦区法院后来回应说这个信息不实。实际情况是,7月19日法院主动联系了陈先生,因为他人在上海治疗,不方便说话,法院建议家属尽快委托人来办执行手续。


7月20日上午,陈先生的儿子到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当天受理。当天晚上,法院通知张某到法院谈话。


执行程序启动了。执行干警查了张某名下的财产,发现房子有抵押贷款,已经被查封了,外面还欠着债。张某跟法官说,钱我认账,但现在没钱还。


法官给了他3天时间筹款。3天过去,一分钱没见到。法院决定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进了拘留所之后,张某的态度才开始松动。


第4天,他的亲友凑了5万块钱交到法院。张某认了错,说出去之后继续想办法。申请人同意之后,法院批准提前解除拘留。


7月27日张某被释放,执行干警又把他叫到法院谈话。一笔一笔地谈,一天一天地催。7月28日还了5000,30日还了6000,31日还了5000,8月3日还了4000,8月10日还了2.2万。最后一笔8000块钱到账的时候,10万块钱终于全部追了回来。从7月底到8月底,整整追了一个月。


钱回来了。但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陈先生的治疗等了一个多月,刘女士母亲的治疗也等了一个多月。这笔钱是救命钱,救命钱的意义在于时间。晚一个月到账,跟早一个月到账,对等着做手术的人来说,不是同一笔钱。


一个同名同姓的巧合,加上一个没核对账号的疏忽,加上一个没申请财产保全的遗漏,加上张某知道是救命钱之后的冷漠,最后加上判决生效到执行启动之间的时间差。每一个环节单独看都不算致命,但串在一起,就变成了一把钝刀子,在两个家庭身上来回拉。


张某最后把钱还了,是因为司法拘留的威慑,是因为执行干警一笔一笔地催。但如果没有拘留呢?如果执行力度稍微松一点呢?那这10万块钱会不会就真的沉下去了?一个已经被确诊恶性肿瘤的人,一个等着做手术的老人,他们耗不起一个“如果”。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大额转账的时候,名字对了不算对,账号对了才算对。转错之后,报警是对的,起诉是对的,但还有一件事不能忘,财产保全。


钱在对方账户里的时候,冻结它比什么都管用。等判决生效,等执行启动,中间的时间足够一个人把现金取出来,把账户清空,把自己变成“身无分文”。


张某把钱还清了,事情有了一个结局。但陈先生躺在病床上的那段时间,刘女士母亲等不到入院通知的那段时间,这些时间回不来了。


信源:江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