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已婚男子与足浴店女技师交往期间,给了女技师不少钱花。后来男子生意失败,为了弥补损失,他要求女技师把之前给她的钱全部还回去,但遭到了拒绝。男子一怒之下,竟然捆住女技师,威胁对方拿出了61万元,紧接着让女技师写下一份借条,这样的话这61万元就变成了借款。可男子的想法太天真了,他最终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据悉,侯某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已经结婚多年。平时不忙的时候,侯某会去光顾公司附近的一家足浴店。
2021年年初,侯某在足浴店接受按摩时,认识了女技师胡某。胡某性格开朗,按摩技术很不错,给侯某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之后二人就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经常会线上聊天。
此后侯某每次到店消费,基本都会让胡某为其服务。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越走越近,私下发展出超越普通顾客与服务人员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维持了近3年。
世事变化无常,侯某后来做生意失败了,背上了不少外债,经济上陷入困境。
这时侯某想起胡某说过她有不少存款,准备将来买房的,于是他把主意打到了胡某的身上。
2024年2月1日晚上10点多,侯某以外出散心为由约胡某出门,然后开车将对方带到一处偏僻地点,随后发生了亲密关系。
可等完事后,侯某立即开口向胡某索要钱财,准备弥补下公司的亏损。胡某当场拒绝,认为自己又不是侯某的正妻,没有义务帮侯某解决公司经济状况。
虽然侯某早已有了预料,但在听到胡某的拒绝后,免不了一番生气。
侯某当即对胡某说了一些好话,称之前对你有多么多么好,然而胡某的意思十分明确,就是不给。
侯某见对胡某来软的不行,于是拿出事先备好的匕首,又拿出一根绳子,直接把胡某捆绑控制住。身处荒僻的路段,又被凶器威胁,胡某的内心极度恐慌。
后在侯某的胁迫之下,胡某交出了自己的手机银行。侯某一番操作后,转走了对方卡内的58万元。之后又从胡某的微信零钱中转走了3万元,一共转走61万元。
由于不放心,侯某要求胡某写下了一份65万元的借条,试图伪装成民间借贷案件。
之后,侯某直接把胡某给放走了。而胡某脱离危险后,第一时间报了警。警方迅速对侯某展开抓捕行动。可万万没想到,侯某的反抗激烈,造成一名民警负伤。
最终,侯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对其提起了公诉。
本案中,侯某与胡某逐渐从朋友发展为恋人关系,当然这层关系已经违背了公诉良俗。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也就是说,在侯某与胡某保持不正当关系期间,侯某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胡某,该行为应属无效,胡某应当返还全部的赠与款。
但要注意,侯某不具备起诉要求返还的主体资格,真正有权向胡某追偿的,只有侯某的配偶。
至于侯某为了弥补生意亏损,向胡某借钱一事,这已经超出了借款的形式范畴。
当侯某通过捆绑、持刀威胁胡某交钱时,他的行为就已经定性了,属于抢劫罪。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抢劫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抢劫的行为,就可按照犯罪处理。至于抢劫的金额,只是丈量刑期的依据。
由于侯某抢劫的数额为61万元,这已经达到了“抢劫数额巨大”的标准。
抢劫数额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终,法院判处侯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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