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民工干完活,雇主却一直拖欠6000不给。农民工实在气不过,趁着雇主不在家,跑到雇主家里拿走了 6000 块钱。雇主发现之后立即报案,警方很快查到农民工,将他逮捕!但农民工不服,他说:“我没多拿一分,只是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怎么算偷呢!”
丁先生家里装修,找到冯某干活。说好的六千块工钱,丁先生拍着胸脯说“等活全干完了一起结”。
老冯信了,每天天不亮就扛着工具上门,晚上摸黑回家,手上磨得全是老茧。
活干完了,丁先生却变了脸。今天说“手头紧,过两天给”,明天说“发工资了就给”,拖了快两个月,六千块愣是一分没见着。
老冯家里等着这钱养家,媳妇天天跟他念叨,他憋了一肚子火,越想越气,于是丁先生家要钱,结果发现丁先生不在家。
突然,一个念头在他心里冒出来:这钱本来就是我的,你拖着不给,我自己拿回来怎么了?
就这样,他鬼使神差地翻过院墙,溜进丁先生家卧室,拉开抽屉,从一沓现金里数出六千块,揣进兜里就走了。
他心里还觉得挺理直气壮:我没多拿,这本来就是我的工钱,凭什么算偷?
丁先生回家发现钱没了,当场就报了警。民警调了小区监控,很快就锁定了老冯。
老冯拿了钱,连夜坐火车跑到了江苏,没想到江苏警方还是把他抓到了!
审讯室里,老冯梗着脖子说:“我拿的是我的工钱,他欠我钱不还,我拿自己的钱犯什么法?”
民警看着他满手的茧子,心里也替他憋屈,可法律就是法律,容不得半点含糊。
这事儿传到网上,评论区直接吵翻了天。
有人说老冯太冤了,丁先生欠钱不还才是罪魁祸首,老冯拿自己的工钱,顶多算私力救济,不该算盗窃;
也有人说,欠钱归欠钱,偷东西归偷东西,一码归一码,老冯翻墙进别人家里拿钱,就是入户盗窃,该罚!
还有人说,我借给邻居一个锅,他一直拖着不还,我自己去他家里拿回来,请问这是偷吗?
要我说,老冯的遭遇确实让人同情,但同情归同情,法律底线不能碰。
丁先生欠工钱,老冯可以找劳动部门投诉,可以去法院起诉,甚至可以找媒体曝光,但翻墙进别人家里拿钱,就是触犯了法律。
欠钱是民事纠纷,入户盗窃是刑事犯罪,这两件事压根就不是一回事。
老冯这事儿也给所有打工人提了个醒:遇到欠薪,一定要走正规途径维权,千万别一时冲动,把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了“违法者”。
丁先生欠的钱,法律会帮你讨回来;但你犯的错,法律也不会因为你“有理”就网开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