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起诉前男友要恋爱期间花销被驳回,这种事情,我认为,不管是男女谁花钱,只要是恋爱期间自愿花费的,分手以后都不应该追索。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大家都是成年人,要有基本的判断能力,而不是好的时候像一个人似的,怎么着都可以,而不好的时候,就开始打官司追回恋爱期间的花费,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所以,在我看来,男的给女的花,或者女的给男的花,没有谁对谁错,只要是心甘情愿的,就不要后悔。人生没有很后悔药,感情也是如此。就像有些恋爱的时候天天睡在一起,一旦分手了就告对方强奸的,都是令人不齿的。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感情负责,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