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朋友的朋友,跟我在一起吃过两次饭,算是熟人吧。
这人很健谈,也就是话多。话多不算啥,但他讲什么,都要争输赢。他讲的,永远是他对。别人讲了什么,他不相信会反驳,反驳的结果,也必须是他说的是对的。
解释一下,他不是体制内的。从农村出来就去外省混,然后鬼使神差地赚到了钱,就回家乡,做些小生意,也不固定行业。用他的话说,就是三教九流,哪些赚钱他就做哪些。
他自称人脉很广,所有事都摆得平,工商税务公安卫生,都有熟人。有一天吃饭,他说昨晚上才和公安的一个副局长在一起喝酒,喝的是1573,副局长还用分酒器,装满了都有2两多,和他喝了一个,他们叫这样喝,是感情到位,喝了一个手榴弹。
我没搭话,因为他说的这个副局长,跟我很熟,昨晚上是在喝酒,不过是周末,他从外地培训了半个月,约了我们几个同学小聚。酒也喝了,只不过喝的是他自己家中泡的药酒,他说年纪大了,喝点养生酒,每个人还是喝了两杯,三两多吧。
这些场面上的事情,听了不反驳,听了不说破,如此而已。
但后来他又说,他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也是老乡,是律师,帮人打官司很厉害,十打十赢。
他说这个律师名字的时候,我差点笑出来。这个人是可以帮人打官司,但他不是律师,而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只能接民事,还有地域限制。
并且这个人刚好因为冒充律师接案,被当事人告到了司法局。
酒桌上的男人形形色色,就这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