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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把萨摩耶送到千万粉训狗师基地的主人,两个月后等来的不是狗,是网暴… 202

那个把萨摩耶送到千万粉训狗师基地的主人,两个月后等来的不是狗,是网暴…

2024年11月,山东李女士把萨摩耶“小宝”送到抖音粉丝超1500万的网红训狗师潘宏的基地。小宝情绪异常、开始咬人。

她连线潘宏咨询后,与潘宏指定人员签委托训犬合同,自付运费。合同有一行字:“犬狗到地方以后,出现任何健康问题以及不论任何原因死亡和本人(潘宏)无关。”

小宝到基地后被拍进视频,很快成网红犬。和李女士一样送狗的,还有“艾特”“神舟”,也常出现在潘宏视频里。

2025年1月18日,小宝在基地被一条罗威纳犬咬死。潘宏在视频里讲述经过时说:“李女士同意基地帮她换一条狗,在给她找狗的过程中,发生了‘艾特’这个事。她信息不回,电话不接,哐嚓来一个声明,给我们声明蒙了。”

所谓“艾特这个事”,是小宝死亡次日,网红犬“艾特”在潘宏直播洗澡时挣扎后死亡;另一条网红犬“神舟”也曾在基地死亡。

随后,潘宏在粉丝群发语音:“打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发一篇文章,说小宝儿没了,她不要狗了,要流量了,这个人太丑陋了。”

1500万粉丝,一段语音,几句定性。李女士手机被私信淹没,粉丝通过私信、发帖持续谩骂侮辱,生活被打乱。

2025年2月27日,李女士聘律师起诉潘宏侵害名誉权。2026年2月,一审判决:潘宏在抖音账号置顶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119元;律师费、差旅费“于法无依”,不予支持。二审维持置顶道歉和119元,加判律师费、差旅费11000元,合计11119元。

9月26日,李女士已收到赔偿,但未看到潘宏公开道歉。潘宏账号矩阵已恢复更新。

1、潘宏法庭上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证明那个账号是我的”。

这个案子潘宏的辩护策略值得说。一审答辩中他表示:李女士仅凭抖音账号截图,无法证明“潘宏爱玩狗”账号归他;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账号主体信息,程序不合法,可能侵害其隐私。

关于粉丝群语音,他说:仅提交微信群截图,无法证明聊天记录未经剪辑,也无证据证明发布者是潘宏;直播切片是剪辑拼凑,无法证明相关言论是他说。

翻译成大白话:你不能证明账号是我的,不能证明话是我说的,就算是我说的也是卡顿偏差,就算不是偏差你也没损失。法院没有接受。

一审法院认定:相关视频由潘宏制作、发布,潘宏当庭承认视频中人是其本人,可确认“潘宏爱玩狗”账号与潘宏关联;微信聊天记录语音内容与潘宏视频讲述吻合,潘宏未提交相反证据。二审进一步认定:潘宏的侮辱性言论引发众多负面评论和网络暴力,侵犯李女士名誉权。

2、名誉权侵权,法律上到底看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潘宏的语音,是侮辱还是诽谤?他说“她不要狗了,要流量了,这个人太丑陋了”,没有提供事实依据。李女士签了合同、付了运费,主动送狗训练;狗在基地死了,她接到通知后表达诉求。潘宏把正常维权定性为“要流量”“太丑陋”。

法院认定潘宏造谣——“无基本事实依据”,以及骂人。这分别对应“诽谤”和“侮辱”:诽谤是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侮辱是使用贬损性言辞。“要流量了”“太丑陋了”既是贬损,又隐含未经证实的事实判断——李女士在利用狗的死博关注。

但名誉权侵权不只看言论是否贬损,还看是否导致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潘宏粉丝1500万,他在粉丝群发语音,粉丝随后私信、发帖谩骂侮辱李女士。这不是“网络卡顿导致的接收偏差”,而是言论与损害后果之间清晰的因果链条。

3、为什么精神抚慰金只有119元,律师费却赔了11000元?

赔偿结构最值得琢磨。119元不是随便定的。李女士起诉时主动提出119元,理由是“事件发生日期”。她清楚名誉权案件精神损害赔偿普遍偏低,她要的不是钱,是法律定性。

但律师费和差旅费,二审判11000元。一审认为“于法无依”,不予支持;二审推翻:李女士的律师费、差旅费实际产生,且因本案维权产生,应支持。这个改判传递信号:网络暴力受害人的维权成本,不应由自己承担。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规定,认定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目的、方式、后果等。

潘宏影响范围是1500万粉丝;行为方式是在粉丝群发语音,用侮辱性语言煽动粉丝;过错是法院认定其造谣、骂人,未提交相反证据,也无认错态度;后果是李女士被持续网暴,生活受严重影响。

这些因素叠加,二审认为李女士为维权实际支出的律师费和差旅费,是潘宏侵权行为造成的合理维权成本,应由潘宏承担。

潘宏1500万粉丝,在法庭上不能替他证明任何事。粉丝量是平台影响力,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护城河。

1500万粉丝账号还在更新。但法院判决书上写着的“公开道歉”,还挂在那里,等着被执行。

(根据新闻报道和裁判文书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