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造假,这是个冤案。”2007年,陕西一老农声称拍到野生华南虎,还获得了2万奖金。不料,他却因此招来牢狱之灾。
2007年10月3日,周正龙带着相机进山。
地点在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附近的神州湾一带。
这一次,他没有真的等老虎。
他把提前准备好的老虎画放在树林附近,然后调整位置。
树叶挡住边缘,小树遮住一部分画面。
如果站得太近,很容易看出破绽;站得太远,老虎又拍不清楚。
后来警方对拍摄现场进行了重建,认定周正龙当时拍摄所谓“老虎”的距离,最近大约3.9米,最远大约10.5米。这个距离也成为后来调查的重要证据。
周正龙拿着相机,从不同角度反复拍。
一张。两张。再换一个位置。
他甚至交替使用胶片相机和数码相机,从不同距离、不同角度连续拍摄。
后来法院查明,他一共拍摄了62张所谓的“华南虎照片”。
照片拍出来以后,真正的问题来了。
他得让别人相信,照片里的东西不是一张画,而是一只真正生活在山林里的华南虎。
于是,他开始编故事。
什么时候发现的?
在哪里发现的?
自己距离老虎多远?
老虎当时是什么姿态?
这些细节都必须说得像真的一样。
10月6日,周正龙向当地林业部门报告自己拍到了华南虎。
消息一层层往上传。
按照陕西省纪委、监察部门后来公布的调查情况,当地有关人员并没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严格核实,甚至形成了没有经过现场实际勘验的相关报告。
这给了“虎照”继续向上流转的机会。
10月10日,周正龙和当地有关工作人员带着照片、底片前往陕西省林业厅。
此时,事情已经不再只是周正龙一个人的事。
照片摆到了相关部门面前。
如果是真的,这意味着一个失踪多年、极其珍贵的野生动物重新出现在陕西。
消息很快引起关注。
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发现野生华南虎的消息,并向周正龙颁发了2万元奖金。
一个普通农民,因为几张照片,突然成为全国关注的人物。
可真正让事情变得复杂的,是照片公布以后,越来越多人开始怀疑。
有人研究照片里的老虎姿态。
有人放大照片观察虎纹。
还有人从照片的比例、光线和背景入手。
质疑声越来越多。
可面对外界的怀疑,周正龙并没有马上承认。
相反,他继续坚持照片是真的。
因为一旦承认照片是假的,前面的一切就会全部崩塌。
后来调查中还发现,事情发展到2008年4月,周正龙又采取了另一个办法。
他找同村村民帮忙制作木质虎爪模具,然后在雪地里压出类似老虎脚印的痕迹,再拍摄下来,试图证明当地确实存在华南虎活动。
也就是说,事情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只是最初那几张照片的问题。
为了证明前面的照片是真的,又出现了新的“证据”。
而警方后来调查时,从周正龙处提取到了当初拍摄假虎照所使用的老虎画,以及制作虎爪痕迹使用的木质模具。
最终,调查人员通过现场重建、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还原了整个过程。
所谓出现在深山里的华南虎,并不是一只真正的野生老虎。
而是一幅被摆进树林里的老虎画。
这场持续了一年多的争议,终于在2008年6月尘埃落定。
陕西省政府新闻部门正式公布,所谓“华南虎照片”中的老虎实际上是“纸老虎”。
到了这一步,周正龙此前反复坚持的说法,再也无法维持。
2008年9月,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法院认定,周正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老虎画拍摄假照片,虚构发现华南虎的事实,骗取政府奖励2万元,构成诈骗罪;同时,他还因非法持有军用子弹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审判决诈骗罪有期徒刑2年,非法持有弹药罪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万元奖金予以返还。
周正龙当庭仍然对“诈骗罪”的认定提出异议。
他的说法是,自己确实拍了假虎照,但2万元奖金不是自己主动索要的,而是有关部门主动奖励给他的,因此不认为自己构成诈骗。
但法院并没有采纳这一辩解。
二审时,法院维持了相关定罪,并改判缓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