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喜还是劫道?河北沧州,乡村羊肠小道上,一男子将电动三轮停在正中间,对面是一长排等着接亲的婚车,婚车后边还有正常行驶的车辆,只见男子向婚车司机索要香烟,一根不行,一盒不行,几盒也不行,扬言一整条香烟才肯放行!
“你给我一条香烟我立马就走!”电动三轮车男子说。只见男子蓬头垢脸,跷着二郎腿,手里还吸着根香烟,一看就是接亲队伍刚给的。
对面队伍有人说和:“行了……”
“不行!”男子斩钉截铁,“我说的咱得做到!”
另一位接亲司机缓和到:“这样,俺给你一多半……”
“不行!”男子摆手,“一整条香烟,不能拆!”
电动车男子继续提要求:“俺就要一条烟,你给俺一条烟,俺立马走!”
旁边接亲队伍的黑衣男子解释:“后边还有要紧事……”
谁知男子更理直气壮,猛的挥开手臂:“俺不管!反正你该给俺想办法了!”
接亲的黑衣男子还在陪笑脸:“俺们给你一多半行不,这些都给你…”
坐在三轮车上的男子气焰更盛:“不行,一整条不能拆!”
随后摆摆手:“你们没时间,我有的是时间!”
接亲男子和同伴把身上带的香烟都拿出来,凑出大半条烟塞给男子,男子胳膊往外一搡,“你拆的俺不要!”
这让接亲团犯了难,周围一片荒地,连个超市都没有,去哪里买一整条的香烟?
后面排队的车越来越多,很多人站出来等,直接影响了正常交通。
男子坐在电动三轮上还在叫嚣:“俺就要一条,给烟你走!”顺带指了指后边的路,大有“此道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中过,留下一条烟”的架势。
接亲团把所有的烟都拿到男子面前,说:“来的时候就带了一整条烟,已经破开了。”路上已经发过了。真是没想到半路蹦出来个人,讨喜能讨一整条烟,
电三轮男子不耐烦的催促:“你快点,俺不给你黏糊!”
眼看时间在拉扯中流逝,接亲团不想误了吉时,耽误新郎娶亲,聚在前面的人越来越多,接亲团催促道:“人家大喜的日子,沾沾喜气,意思意思不就得了吗…”
男子还在嘴硬,但看着聚在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多,不满的人也越来越多,男子虽然嘴上说着不行,身体却在往后退。
直到接亲团有个人手一指,强硬地说:“把烟都给他!你先让让,让大家都过去!”其他人也跟着驱赶,男子拿了大部分烟,才肯倒车挪到路边。
而后,拥堵的婚车才解除了限制,缓缓移动起来。这场“劫道”闹剧才收了尾。
我们复盘事件全过程,首先得明白:讨喜是个啥?
在婚俗中,亲友可借着婚礼,沾沾喜气,讨吉利,比如向新人讨要喜烟,喜糖,小红包,送祝福,路边邻里熟人拦住婚车,说几句吉祥话,讨要喜糖喜烟,是新人与旁人的双向互动,承载着美好祝福。给烟给糖给红包,都是新人自愿的,重在心意,而不是强要。
在这里,我们要明确合法“讨喜”与违法拦车的边界:
合法是新人自愿分享喜礼,主动派发吸烟喜糖,路人可送祝福,但不能阻碍车队行驶。
违法拦车是人为在车头、围堵车队,明确要求索要财物的条件,有意拖延婚车进程,利用新人怕耽误吉时的心理胁迫索取财物。
事件中男子电动三轮拦道,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祝福语,吉祥话,反而一直再向婚车要烟,不给烟就不放行,这背离了讨喜的初衷,“讨喜”变成了“强要”,祝福变成了“要挟”,不仅扭曲了婚俗本意,而且造成了治安问题。
事件中男子行为已经脱离“讨喜”范畴,“不给一整条烟就不放行”,属于当众要挟。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属于寻衅滋事。
根据处罚标准:一般情节: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事件发酵后,当地已经介入,虽未对男子做罚款或拘留处理,但后续会持续做好移风易俗工作,整治恶俗风气,劝导低俗讨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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