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鸿体育资讯网

湖北襄阳,一男子和女友分手后,觉得自己吃亏了。他曾花好几万给女友买过一个大金镯子

湖北襄阳,一男子和女友分手后,觉得自己吃亏了。他曾花好几万给女友买过一个大金镯子。有一天,他喝了点酒,就翻入前女友家。把那个大金镯子拿回来了,顺带拿走她的其他金首饰。女子查监控后,知道是他所为,男子通过朋友归还她大部分首饰,但留下了此前他送给女子的金镯子。女子报警了,男子被提起公诉,判决结果让人意外。

郑某和周女士原来是一对情侣,他们是 2022 年 8 月开始交往的,一直到今年 2 月分手了。

俩人在一块的时候,感情很好,是奔着结婚的打算,所以同居了。

周女士并没有嫌弃当时的郑某没有房子,他们在一块后,住的是周女士的房子。

郑某非常高兴他能找到一个这么谅解他的女朋友,他对女朋友也很好,从来都是有求必应。

相处的时间久了,他们对彼此的爱好习惯都很了解,郑某知道周女士爱美,买了很多小的金饰品。

他决定送给周女士一个惊喜, 他背着周女士,偷偷给她买了一个大金镯子。

周女士收到金镯子的那一刻,开心的眼泪都快流下来了,她上去给郑某一个大大的拥抱,嘴里一直不停的说,谢谢亲爱的。

郑某心满意足地说,给你买礼物,我很开心,看到你开心,我就更开心了。

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他们还是谈崩了。两人谁都不肯让步,两家父母也各说各的理。就这样,他们不欢而散了。

分开后的郑某非常沮丧,经常借酒消愁。他其实很想郑女士,内心是不想分手的。

就算分手,他也想要回自己送给郑女士的大金镯子。

3月的一天,他喝了不少酒,越想越郁闷。于是他借着酒劲儿来到周女士家门前。

但发现门的密码早已更换,他进不去了。他坐在门口难过了一会。后来绕到厨房窗外,把纱窗划破了,翻窗进去了。

他对这个家太熟悉了,虽然喝了酒,但是他还清醒的记得房间内有监控,他熟练找到监控的位置,的拔掉了房间内的监控插头。

趁周女士熟睡,他从卧室里的衣柜里拿走了她的 12 件金首饰,包括他曾经送给周女士的那个大金镯子。

周女士醒后发现首饰不见了,家中的纱窗还会被划破了。他赶快调取监控。

监控拍下了郑某进来的画面,她知道郑某对她金首饰的存放位置了如指掌,就猜到一定是郑某拿走了。

于是她通过他们中间的朋友联系到郑某,郑某承认自己拿走了她的金首饰,之后又通过这个朋友把大部分金首饰都还给了周女士,但是把那个大金镯子留下了。

周女士认为那个金镯子现在是自己的私有物品,现在郑某执意不还,她就报警了。

6 月 25 日,侦查机关将此案移送至检方。经检方审查认定,郑某盗窃的金首饰总价值约 11.6 万余元。

郑某称,拿走金首饰是为了缓和两个人的关系,而且他事后也通过朋友把那些金首饰还回了,自己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周女士称,起初郑某是否认自己拿走了这些金首饰的,直到看到监控画面之后才承认。

检方认为,郑某秘密窃取,刻意隐瞒,足以证明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是为了挽回感情,也不影响案件的性质。

郑某又称,当初送给周女士金手镯是出于结婚的目的。现在分手了,自己有权拿回来。

办案人员认为,即使属于以结婚条件的赠与,也不应以盗取的形式自行取回。

8 月 28 日,检方对郑某提起公诉。

9 月 11 日,一审判决郑某有期徒刑 2 年,并处罚金 5000 元,责令其退还何女士 37799 元。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郑某的行为属于入室盗窃,虽然案发后他归还了大部分财物。但不影响此案的性质。对于未归还的金手镯,他认为那是自己花钱买的,有权拿回来。

对于这一点,是最有争议的部分,有人认为,分手了,女方就应该把男方给买的贵重物品返回来。也有人认为,送给对方了,那就是对方的私有物品,不应该要回来。

郑某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两人分手后,他有权协商索要,但不能这样秘密入室盗窃。

从他把金手镯赠与周女士的那一刻起,物权发生了转移。这个金手镯就是周女士的了,在周女士答应还给他之前,这个手镯一直是周女士的,除非周女士松口,把这个手镯答应还给他。

如果郑某想要要回这个金手镯,他应通过正当的途径,比如协商、调解或者诉讼。他选择这种方式,是犯法的,不仅没有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还搭上了自己的自由,留下了案底,非常不值得。

对此大家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

信源:观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