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价太大!广东惠州,男子憧憬军旅生活,主动报名应征,打算保家卫国,还成功入选,没料想他怕苦怕累,不好好训练,态度消极,甚至产生离队的想法!离谱的是,男子为退兵不择手段,搞欺骗,竟然谎称身体患病、精神压力巨大,还刻意伪装患有精神病,借此逃避军事训练。经过调查,发现他完全是一个正常人,事情败露后,这哥们惨了!
(来源: 爱济南9月25日报道)
男子张某某从小就向往当兵,也想成为一个有担当的兵哥哥,这个梦一直延续到成人。
2025年,他大专已毕业,听到征兵的消息,就十分兴奋,认为自己的机会来了。
从身体条件上讲,张某某长得很结实,也很健康,经体检和政治考核,一路过几关,终于被选上了。
2025年9月1日,张某某终于经征兵办正式批准入伍,成了一名光荣的兵哥哥!
按理来说,张某某实现了愿望,让那些没选上的人羡慕不已,应当好好训练才行,但他并不安心。
入伍之后,进入一个新的环境,张某某发现与自己预期的不一样,主要受不了训练之苦。
事实上,新兵本来就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开始累是肯定的,过了这一个时期就好了。
可是,张某某不愿意承受这点苦,认为自己无法适应部队训练、纪律管理。
在此期间,他的服役态度消极,害怕吃苦,还一心想要离队,完全背离了自己曾经的当兵理想!
更为离谱的是,为了达到退兵目的,他谎称身体患病、精神压力巨大,刻意伪装患有精神病,借此机会逃避军事训练。
相关管理人员见张某某的行为反常,不能像其他人一样正常训练,就对他进行调查取证,看看究竟是什么问题。
经过调查,发现张某某没有问题,完全是一个正常人,他自己也承认自己是刻意装病!
为了把他的心收回来,让其好好当兵,跟着战友正常训练,管理人员劝说,家人也劝说,但他就是不听!
一看张某某顽固不化,且态度强硬,离队决心不变,甚至声称说自己愿意承担拒服兵役全部法律后果。
这下好了,部队按照拒服兵役,对张某某作出除名处理,公开发布通报,实施5项联合惩戒。
从此,张某某终生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国企、事业单位不得招录聘用。
此外,户籍永久标注,限制升学复学,罚款并取消优待,公开通报,作为全民国防教育反面案例。
总之,张某某要为自己的消极态度负责,代价实在太大了,现在估计后悔了!
《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者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张某某属于应征入伍后拒绝服现役。
有权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同时附带职业、出境、升学限制。战时拒服兵役会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属于和平时期,不追究刑责,但可以实施行政处罚与联合信用惩戒。
《征兵工作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依照兵役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应征公民入伍后拒绝服现役被部队作除名处理的,视为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据兵役法第五十七条予以处罚。
已经入伍到部队,之后被除名,依然认定为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可以继续实施罚款、失信惩戒。
入伍之后退兵只是部队内部处理,地方不能再处罚,但入伍后拒服兵役被除名,依然有权开展惩戒。
永久记入失信名单、户口标注拒服兵役,是各地依据兵役法,结合地方制度增设的惩戒措施;
一般以当地当年义务兵优待金为基数,1倍—3倍区间内确定。
不管怎么说,自愿报名、通过审批入伍,服兵役就是法定强制义务,不是打工,不能随意辞职。
入伍后单纯怕苦、装病逃避,属于违法。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该素材来源于爱济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