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是成都市的职工医保。今年他在四川境内医院门诊看了三次病,医保一次都没有报销。
侄子在成都工作,参保的是成都市的职工医保。今年他在门诊共看了三次病,第1次花了280.62元。第2次花了222元。第3次花了84.46元。合计是587.07元。
这三次看病支出,全部使用的是他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医保没有报销,医保统筹基金一分钱都没有支出。
刚开始我们考虑,是不是没有达到医保门诊统筹报销的起付线。
后来上网查了一下,成都市在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的起付线是200元。我们已经达到了呀,我们花了587.07元。
即使起付线这200元不报,那剩下的387.07元应该要报销呀!
后来我想,587.07元是总费用,但200元的门槛只认医保目录内(合规药品、诊疗、耗材)的钱。
如果这几笔里有自费项目——比如某些检查、进口耗材、目录外药品——真正计入起付线的金额很可能还没到200元,那就一分统筹都触发不了。
侄子说,他看的都是普通的感冒、胃疼,做的都是普通的检查,用的也是普通的药。不会有自费项目的。
按照侄子说的这种情况,那无论如何应该能够报销一部分的。
所以我就搞不懂了,请教各位友友,你们知道是什么原因吗?为什么侄子今年门诊看病一分钱都不报销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