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憋屈!山东威海,男子捕渔为生,拿命换钱,辛苦养娃17年,父子情深,眼看就要享福,妻子却天天闹着要离婚,两人还因纠纷做了亲子鉴定,竟然发现儿子不是亲生,这份打击真的难以承受,令人痛心!更震惊的是,男子不堪巨大的情感打击,做出了一件傻事,因精神崩溃而自缢身亡,这到底是谁的错?
(来源: 半岛晨报9月25日报道)
孙某是一个渔民,一年四季都出海捞鱼,冒着生命危险去养家糊口,都是为了家人更幸福!
他和妻子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他视儿子为掌上明珠,宁愿自己受苦,都不让孩子受半点委屈。
一转眼,17年过去了,儿子即将成人,孙某心想自己快要享儿子的福了,每天乐呵呵的!
尽管孙某一天天地变老,可看到儿子也很爱自己,就依然拼命干活,打算给儿子攒钱结婚谋幸福。
可悲的是,妻子不争气,关键时刻掉链子,天天给他找毛病,搞得两个人不停地吵架,家里鸡飞狗跳。
闹得不可开交时,两个人打算离婚,在离婚纠纷期间,还给儿子做了亲子鉴定!
鉴定报告出来之后,孙某发现养了17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当场气晕。
不管任何人,只要遇到这种事,基本上都会被气炸,瞬间受刺激接受不了。
按理来说,事情已经发生了,已经无法挽回,生气不起作用,唯一能做的就是处理离婚和财产分割事宜。
然而,孙某却承受不了巨大的情感打击,做了傻事,他不想活了,感觉没脸见人,就自缢身亡。
事发之后,孙某的父母极其悲痛,本来孙子不是亲生,现在又失去儿子,一家人的经济支柱倒了!
为了给孙某讨回公道,两位老人作为财产为继承人,向法庭起诉孙某前妻,要求把17年的抚养费还回来,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经过审理,在法庭认定了前妻属于欺诈性抚养,判决前妻返还孙某多年支出的抚养费,赔偿款项由孙某父母继承。
纵观整个事件,就算钱能判回来,可人再也回不来,遇到这种背叛,千万不要走极端,还有父母亲人。
当然,最无辜的是孩子,他也是被隐瞒的一方,真相揭开之后,他一辈子都要承受这份沉重。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之间负有法定忠实义务,但孙某前妻隐瞒孩子并非孙某亲生的事实,长达17年,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是造成这场悲剧的根源。
婚内出轨,并且长期隐瞒子女非亲生,如果孙某在世,起诉离婚时,除追回抚养费外,还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孙某对这个孩子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前妻长期隐瞒血缘事实,让孙某持续出钱出力抚养孩子,孩子生母和亲生生父享受了孙某付出的财力,构成不当得利。
受骗抚养人孙某有权起诉,要求返还全部抚养费,包含生活费、学费、医疗等开支,也就是法律上说的欺诈性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长达17年的情感欺骗,摧毁孙某的人生信念,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创伤,属于人格权益受损,依法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某去世后,他生前享有的债权,索要抚养费、精神赔偿的权利,由孙某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孙某的父母继承,所以本案是孙某父母作为原告起诉孙某前妻。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该素材来源于半岛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