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收到留置人员的来信应当怎么办?
家属收到留置人员的来信应当怎么办?
涉嫌职务犯罪人员家属在亲属被留置一段时间后,通常会收到留置人员的来信,来信内容可能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留置场所中的人员对自己很好,让家属放心。
二是,让家属积极配合退还涉案款项,争取从轻处理;
三是,让家属不要委托辩护律师。
职务犯罪人员被留置时,家属无法与其通信,收到留置人员的来信无疑是“家书抵万金”,非常激动,终于了解到留置人员的具体情况了。
对留置人员来信,作为家属应当如何处理?才能从法律上对留置人员更有利。
「收信先辨明内容边界,行事要守好法律底线」,作为留置人员的家属要清楚,留置人员的信件必须经过办案点工作人员的审查才能寄出,也就是说,信件的内容是得到办案人员认可的,符合留置工作要求的信件才能寄出,不排除留置人员一些其他想法未能通过审核,没能反映在信件当中。
办案人员对留置人员很好,这种“很好”只能是法律范围内的“很好”,包括不得采用违规问询手段,保证必要的休息。这种“很好”不是办案人员的恩惠,而是留置人员应当享有的法律权利。
作为家属应当清楚,留置人员是处于被审查地位,不管办案人员对留置人员如何“很好”,都不可能改变其被审查的地位。
按照法律规定,退还涉案款项有利于被留置人员从轻处罚,但是,这种“从轻”也是法律范围内的“从轻”,不可能无原则的从轻。作为留置人员的家属,应当清楚留置环节的退缴涉案款包括两方面:一是退违纪的财物;二是,退违法所得的财物。
退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获得法律上的从轻处罚,退违纪所得的财物并不必然影响量刑。如果留置人员的家属财力充足,可以全部退缴涉案款。
如果财力不充足,可以先部分退缴,其余的涉案款项等案件到法院环节,经过努力筹集后再完成退缴。在法院环节退缴同样可以获得从轻处理,法院环节退缴是经过法庭质证的,可以做到退得清楚、退得明白。
至于让家属“不要请律师”的来信,作为家属首先要清楚“不要请律师”是出于被留置人员的本意,还是受到其他方面不当影响?
目前,我国刑事辩护已经全覆盖,委托律师是刑事诉讼的常规安排,委托律师更是被留置人员的法律权利。被留置的人员通常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只有委托专业律师才匹配被留置人员的权益保障需求。
如果“不要请律师”不是被留置人员的本意,说明留置案件办理可能不扎实,可能存在较大的辩护空间,相关人员可能担心律师介入后影响其工作成果。
作为一个理性的家属,应当知道是否该委托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