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鸿体育资讯网

四川,一女子经常遭到家暴想要离婚,男方提出想要离婚先转3万,还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

四川,一女子经常遭到家暴想要离婚,男方提出想要离婚先转3万,还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女子为了早日结束这段关系,答应了男方的要求,可是没想到,男方拿到钱后,却直接反悔,死活不同意办理离婚手续,走投无路之下,女子只能起诉离婚,法院这样判!

李女士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她一个人名下,2023年,她和陈先生登记结婚,可好日子没过多久,婚后仅仅8个月,矛盾彻底爆发。

陈先生动手家暴,把李女士打成轻微伤,一次次的伤害,让李女士彻底心死,她下定决心一定要离婚,两个人第一次去提交离婚申请,进入离婚冷静期,可就在冷静期快要结束的时候,陈先生突然反悔,不愿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婚离不掉,家暴的阴影还笼罩着自己,李女士每天都过得压抑煎熬。

陈先生看出了李女士急于摆脱自己的心态,直接开出条件:想离婚,先转3万块钱给我,为了早点脱身,李女士咬咬牙,把3万元转给陈先生。

两人第二次去民政局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没想到,刚走出民政局大门,陈先生又一次变卦,再次拒绝离婚,这还不算完,他又提出新要求:必须把李女士婚前全款的房子,加上他的名字,否则坚决不离婚。

一边是反复家暴的丈夫,一边是遥遥无期的离婚,李女士被逼得没办法,只能答应,在离婚冷静期内,她办理房产变更登记,这套原本属于她个人的房子,变成两人共同共有。

本以为满足对方所有要求,事情就能了结,可仅仅7个月之后,陈先生就离家出走,还跑到网络平台上辱骂李女士,眼看协议离婚这条路彻底走不通,李女士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走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在2025年9月判决两人离婚,婚虽然离成功了,但是财产纠纷还悬在那里,房子已经加上男方名字,3万块钱也早就转过去了,陈先生不肯归还,还主张房子有他一半份额,无奈之下,李女士再次起诉到法院,想要拿回自己的房产,追回那3万元。

【法律剖析】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房产证只要加上名字,房子就一定是两个人平分。

其实不是这样,法律上,这种在离婚协商阶段,为了换取对方同意离婚而做的财产给付、房产加名,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简单说:李女士给钱、加名字,前提条件就是对方同意一起去民政局办协议离婚,如果最后协议离婚没有办成,那么这个赠与的前提条件就失效了,男方不能白拿这份财产。

同时,男方本身存在家暴过错,利用女方害怕、急于离婚的心理,连续两次反悔,不断索要财物和房产,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审理之后认定:这套房子是李女士婚前全款购买,男方没有出过一分购房款,3万元转账和房产加名,全部发生在协商协议离婚的过程中。

最终判决:这套房产归李女士个人所有,李女士不用给男方任何补偿,陈先生必须返还李女士转账的3万元,判决之后双方都没有上诉。

【写在最后】

这个案子真的给所有已婚、准备离婚的朋友敲了一记警钟,千万不要为了快速协议离婚,轻易把婚前房产加对方名字,也不要随便大额转账,很多像李女士一样的受害者,急于逃离痛苦婚姻,想着花钱消灾,最后反而陷入更大的财产陷阱。

协商离婚时的财产承诺,一定要写清楚对应的前提条件,保留聊天记录、录音证据,遇到家暴不要一味妥协退让,优先报警、保留伤情证据,必要的时候直接走诉讼离婚,不要被对方拿捏,用财产换取离婚。

婚姻走到尽头,体面分开固然最好,但绝不能牺牲自己的财产,去满足对方不合理的索取,记住:妥协换不来尊重,只会让得寸进尺的人,抓住你的软肋不断压榨。

素材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