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恶毒!”北京,男子分手后,恨透了前女友,将有毒饮料寄给她,前女友放那没喝,谁料,她的2个室友给喝了,结果中毒了!万幸2人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可肝功能损伤为轻伤二级。而男子被警方抓获,在他电脑文档里发现令人惊恐的证据,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先把那份电脑文档里最要命的内容摆出来,它比任何口供都致命。
检察机关从耿某某电脑里提取到一份已删除的历史备份文档,完整记录了他预谋杀害前女友的全过程:毒物选购、饮料掺毒、快递邮寄、事后销毁证据,每一步都写得清清楚楚。这份文档是他自己写的,删了,但技术手段把它捞了回来。
他嘴上说的和实际干的,完全是两码事。
耿某某被抓之后辩称,自己只买了“含有微量毒物的标准溶液”,控制了投放剂量,“没有杀人故意”。可检验结果扇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他购买的标准溶液压根没用过,而寄出去的那瓶饮料里,检出的毒物含量超过全部标准溶液总量的5倍。微量?5倍。
电子数据把他买毒、询价、试毒的全过程钉死了。
检察技术人员翻了他手机和电脑,发现他搜索过毒物关键词、查过剂量单位、向人咨询过购买渠道、访问过售卖毒物的化学实验品商城。这些痕迹单拎出来不够定罪,但跟那份备份文档放在一起,链条就完整了。他买毒的聊天记录、销售合同、快递订单号,全被调出来了。
法医的评估把“没想杀人”这个辩解彻底堵死。
两名室友喝下饮料后,第一次血检时毒物已经扩散到组织器官、代谢排出,浓度不能直接反映实际摄入量。检察法医查阅了中毒死亡案例的致死血浓度范围,结合摄入方式和救治过程推断:两人实际摄入的剂量处于甚至可能高于致死浓度范围,存在较高死亡风险。没死,不代表他没想让人死。
两个室友是替他前女友挡了这一劫。
曹某某收到有毒饮料后没喝,搁在那儿了。卢某某和邓某某同住,误饮了。两人察觉味道异常,喝得不多,及时就医。可即便如此,肝功能损害已经构成轻伤二级。如果曹某某自己喝了,如果两个室友多喝了几口,这个案子的定性可能就从“故意杀人未遂”变成“故意杀人既遂”。
法院的判决落在“故意杀人罪”上,而不是“投放危险物质罪”。
2026年3月24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耿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依据的是他主观上要杀的是特定对象曹某某,客观上实施了投毒邮寄行为。两个室友中毒,是打击错误,不影响故意杀人罪的成立。
八年,对一个蓄意投毒杀人的人来说,不算重。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耿某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情节较轻”,可能跟他犯罪未遂、被害人未死亡有关。可他把一瓶足以致死的东西寄到前女友住处,压根没考虑过那间屋子里可能还有别人。两个无辜的人肝功能受损,这个“较轻”里头,装着的是侥幸。
信息来源:正义网2026年9月21日报道《将毒饮料寄给前女友致同住人员误饮中毒,涉案男子获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