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案,比起“判不判死刑”,更该被追问的是另一个问题!
我曾经和孙海洋连过线。经历了这么多磨难,孙海洋和孙卓最后还能重新处成一家人,已经是少见的幸运。很多家庭就算找回了孩子,日子也很难立刻回到正轨。
梅姨案暂定公开审理了,但时间还没定。很多人喊一定要判死刑,这种愤怒我懂,但最终还得尊重法院判决。我认为,刑期可能在十年以上,但最后怎么判,还得看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以前的人口拐卖大案,很难侦破。
犯罪团伙常到湖南、江西等地找目标,专挑农村留守家庭下手,再卖到福建、广东。那个年代摄像头少,孩子被控制后塞进中巴车,很快就能转移。
拐卖儿童的犯罪人员用熟人关系作案也是惯用手法,因为家长对熟人没防备。
另外,买家和卖家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买家根本不敢举报,怕买来的孩子被带走。家长找不到线索,只能四处奔波。
我一直主张“买卖同罪”。我好几次见到把孩子信息贴在身上、四处寻人的父母,那种画面至今忘不了。过去有些人受落后观念影响,明知违法还花钱买孩子,主观是恶性的。严惩买方,才能彻底断了人贩子的财路。
以前最大的难题是怎么找到孩子,如今技术好了,更多家庭有机会重逢,新的难题又来了:很多十几岁、二十几岁才被找回的孩子,怎么重新融入亲生家庭?双方家庭积累多年的伤痛,如何修复?
所以,找到孩子只是开始。法律要严惩拐卖者,也要追究买方责任。而让一家人重新学会相处,真正从伤痛里走出来,才是寻亲成功后最难的一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