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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屈不?浙江温州,一男子大半夜结石犯了。他去医院急诊,治疗结束后,他恳求护士让他

委屈不?浙江温州,一男子大半夜结石犯了。他去医院急诊,治疗结束后,他恳求护士让他在留观室暂住一晚。护士看他难受,就心软免费让他留宿了。哪成想,男子竟然凌晨在室内自尽了!警方确认是个人行为,可家属无法接受,转头就起诉医院索赔86万。

那天半夜,一位40多岁的男子捂着肚子,疼得满头大汗来急诊。说是结石犯了,疼得站都站不稳。

医护人员就按流程给他检查,打针输液。等药水挂完,所有治疗流程其实就彻底结束了。

护士就告诉他,治完就可以直接回家休养了。

可男子可怜巴巴拉着护士说,自己疼得浑身发软,大半夜没人陪,实在没力气走回家,想在留观室躺一宿凑活一晚。

看着他难受的样子,谁都不忍心拒绝。护士也是好心,想着与人方便,就默许让他在空房间免费休息过夜。

站在护士角度,她的这个举动也纯粹是体谅病人。

谁能料到,就是这一次善意的通融,最后闹出悲剧。

第二天一早交接班,大家查房的时候,吓得不清。昨晚留宿的男子,居然在留观室里自尽离世了。

后面警方核查调监控,确定是他自己的个人行为,和外人没有任何关系。

人没了,家属悲痛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家属转头就把医院告上了法庭,索赔86万。

家属的理由就是:人是在你们医院没的,你们收留了他,就有责任看着他。没及时发现,没拦住悲剧,就是医院看护不到位,必须担责赔钱。

这一下,当班的护士彻底懵了,整个科室都觉得太冤枉。

大家心里都清楚,病人治疗早就结束了。医院本可以直接让他自己回家,是心软才免费提供场地留宿。

而且急诊夜班忙得脚不沾地,病人都是自主活动,根本不可能专人24小时盯着一个已经治好,自愿留宿的人。

一审法院最终的判决,也算守住了公道。

法官表示,治疗结束,医患的服务关系就结束了。医院免费让人留宿,是单纯的好心帮忙,法律上叫好意施惠,不是必须履行的工作义务。

病人选择轻生,是自己的个人决定,和医院没有半点责任关联。所以直接驳回了家属所有的赔偿要求。

这件事真的特别让人唏嘘。

现在很多人习惯性出了事就找别人兜底,不管前因后果。医护的一份好心体谅,最后反倒被追责索赔。如果好心帮忙还要赔钱,以后谁还敢心软助人?

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二审阶段,还没出最终结果。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无责任。

这件事里,医院正规治病、流程没毛病,最后留人过夜是免费善意帮忙,不属于医院必须干的本职工作。

患者自杀是个人自主选择,跟医院治疗、留宿没有半点因果关系。法律上这种好心帮人的行为叫“好意施惠”,不附带终身看管义务。

不能因为人在你这出了事,就强行扣锅索赔。如果好心帮忙还要赔钱,以后没人敢体谅弱者,没人敢行善,这也是法院驳回天价索赔的根本原因。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 202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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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小雨点
小雨点 7
2026-09-25 16:54
什么玩意?这男的就是被这种家人逼死的
用户12xxx51
用户12xxx51 5
2026-09-25 17:15
这种情况都没有家人陪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