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本无归!贵州贞丰,55岁男子贷款买牛,却先后两次遭遇牛群莫名死亡。第一次贷款20万买的16头牛,不料,即将出栏时牛全部死亡。他不甘心,再次贷款20万买牛,3年后,21头即将出栏的牛再次离奇死亡。两次合计损失37头牛、40万本钱。报警后,警方在死牛体内检出剧毒,并以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可截至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男子仰天长叹:是谁伤天害理,害我难活人?
55岁的韦天金,是贞丰县长田镇瓦厂村的村民,半辈子就靠着养牛过日子。
一家老小的生计,全拴在牛栏里的牛身上。
2022年5月的一天,韦天金照常去牛栏喂牛,刚推开门就傻了眼,几头牛倒在地上直抽搐,没一会儿就没了气息。
接下来几天,家里16头牛接连倒下,这批牛是他贷款了20万买的,眼看着就要出栏能卖钱了,几天功夫全躺下了。
韦天金痛彻心扉,但他当时只当是自己运气不好,打掉牙肚里吞,硬是一声没吭。
他不甘心就这么赔光家底, 凭着自己的犟劲,转头又去银行贷了20万,重新买了一批小牛犊,想着这次好好喂养,总能把之前的损失挣回来。
这3年他起早贪黑割草喂料,悉心照料,像抚养自己的孩子一样耐心。
眼看着牛一天天长大,心里的石头也慢慢落了地,就等着这批牛出栏,把两次的贷款都还清,还能剩点钱给家里改善生活。
可他做梦也没想到,意外的灾祸再次降临。
2025年12月24日早上,韦天金照例去喂牛,刚到牛栏,就看见一头牛直挺挺倒在地上,嘴里发出几声嘶鸣,没几分钟就没了动静。
他的天塌了!慌乱之间他赶紧喊人来帮忙,可就这么一会儿功夫,牛一头接一头地倒下,当天就死了20头。
韦天金的心疼的一缩一缩的,我从没做过坏事,老天咋就不放过我!
结果,第二天又死了1头,加起来21头马上要出栏的大牛,就这么没了。
最终牛栏里只剩下两头还不会吃草的小牛崽,侥幸逃过了一劫。
韦天金看着空荡荡的牛栏,只觉得天旋地转,晕倒在地,两次贷款的40万全打了水漂。
韦天金泪水长流,他仰天长叹:是谁这么伤天害理,让我一家无法活人?
他侄子罗先生当天正好路过他家,亲眼看着那么壮实的大牛,一头接一头倒下。
他说要是牛生病的话,不可能死得这么快这么整齐,大概率是吃的东西出了问题。
韦天金也想起2022年那些牛死的时候,症状跟这次几乎一模一样。
他这才意识到,很可能是有人故意在草料里下了毒。
可自己家的监控坏了没来得及修,没录下任何线索,他如遭雷击一般怔住了。
报警之后,警方很快到了现场,把死牛都拉走做了无害化处理。
还给韦天金送来了鉴定意见通知书,死牛的检材里检出了剧毒。
这种剧毒,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沾到一点就可能没命。
2026年1月6日,警方正式以破坏生产经营案立案调查。
可如今9个多月过去了,案子还没有查到结果,韦天金家里连保险都没买。
银行听说出事了天天上门催着还贷款,他又没有别的挣钱本事,只能咬着牙继续养剩下的两头小牛。
其实村里养牛的不止他一家。
可其他养牛户家里都没出过这种事,就他家两次遇上这种情况。
村干部也知道他家难,帮忙申请了5万块钱的补助,可这点钱跟40万的贷款比,只是杯水车薪。
目前,韦天金一家人现在啥也盼不了,就等着警方能早点查出真相,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是谁害的他赔得倾家荡产,给自己一个公道。
那么这样的事,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
《刑法》第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为了私人恩怨,或者出于报复心理为目的,故意去祸害别人。
比如农户养的牲口、个体户的设备这些,影响了正常的生产挣钱,那就触犯了这条法律,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本案中,如果最后查出来确实是有人故意在他喂牛的草料里投毒。
就是为了让他的牛死掉,影响他养牛挣钱,那这个人的行为,就符合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到时候不仅要赔韦天金的损失,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现在当地警方已经按这个罪名立案了,只要查到相关的证据,就能依法追究作案者的责任,给韦天金一个说法。
令韦天金一家痛心的是,截止到目前为止,这起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韦天金还是每天守着家里剩下的两头小牛,等着警方的调查结果,银行的贷款也还在慢慢还。
对普通农户来说,搞养殖本来就是看天吃饭的行当,投入的本钱大,要承担的风险也高。
若是遭遇这种人为的恶意破坏,对整个家庭的打击简直毁灭。
这个老实的农民丝毫没有其他办法,只盼着警方能早日找到线索,把作案的人找出来。
为他讨一个公道,也给当地其他养殖户吃个定心丸,别让老实本分干活的人,平白无故受这么大的委屈。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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