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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一名务工男子,吃完饭嫌扔垃圾麻烦,直接把吃剩的猪排骨从17楼阳台往下一

广东深圳,一名务工男子,吃完饭嫌扔垃圾麻烦,直接把吃剩的猪排骨从17楼阳台往下一抛,骨头急速下坠,当场砸中楼下从人行道上路过的女子,女子瞬间受伤流血,男子对此毫不知情,收拾完碗筷,像个没事人一样正常出门上班,直到两天后,警察找上门,男子才知道自己随手一扔,竟然造成了那么严重的后果。

事情发生在今年5月8日中午,中午饭点,江某和同乡在家吃完午饭,看着碗里剩下的猪骨头,他懒得打包下楼丢垃圾桶。

想着楼下人行道,说不定没人,干脆图省事,直接站在17楼阳台,随手把猪排骨往外扔。

17层楼,差不多距离地面50米,中午这个时间段,楼下人行道人流量不小,旁边商铺多,来往行人络绎不绝。

李女士正和朋友走在人行道上,只听“嘭”的一声,猪骨头重重砸在李女士后脑勺,李女士当场头晕站不稳,捂着头部蹲在地上,鲜血顺着头发流下来。

同行朋友吓坏了,立刻拨打报警电话,同时呼叫急救,医护人员赶到现场,马上把李女士送到医院处理伤口,检查发现,李女士后脑勺有一处2厘米长、1厘米深的创口,后续司法鉴定,伤情属于轻微伤。

另一边,楼上的江某扔完骨头,压根没往下看一眼,慢悠悠收拾好桌上碗筷,锁门出门上班,完全不知道自己随手丢出去的骨头,已经砸伤路人。

事发之后,民警很快赶到现场,找到了砸伤人的猪骨头,调取周边监控排查线索,仅仅两天时间,在5月10日,江某就被警方抓获。

面对调查,江某才知道自己随手一扔,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他原本以为,只是扔个厨余骨头,最多算是不文明,不会惹上大麻烦。

【法律剖析】

很多人觉得:只是扔个骨头,人也只是轻微伤,赔点钱就行了,怎么还会坐牢?要知道,高空抛物罪,早在2021年就已经写入刑法。

《刑法》第291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可以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个罪有个关键点:不是一定要砸死人、重伤才构成犯罪,只要是在人员密集区域高空抛东西,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风险,就算最后只造成轻微伤,也属于情节严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检方在审查案件的时候认为,事发时间是中午人流高峰,楼下人行道行人多,江某从17楼抛下硬质猪骨头,一旦砸到人,很容易造成重伤甚至死亡,危险性很大。

虽然本案受害人最终鉴定为轻微伤,但江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审理作出判决:江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现在已经生效。

【写在最后】

很多高空抛物的肇事者,出发点都不是想伤人,大多就是“图省事”“懒得跑一趟”,可就是这一点点偷懒,就把自己送进监狱。

高空落下的东西,不管是骨头、矿泉水瓶,还是果皮,经过重力加速之后,杀伤力会成倍放大。

我们普通人总觉得,哪有那么巧刚好砸到人,但意外一旦发生,对于被砸中的路人来说,就是无妄之灾。

不要心存侥幸,觉得楼下没人就可以随手抛东西,现在小区监控全覆盖,一旦出事,很快就能锁定责任人。

文明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守住头顶安全,既是保护路人,也是保护自己,千万别因为一时偷懒,付出沉重代价。

素材来源:第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