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吃到想吐,可不吃真没力气。这是我邻居老赵的原话。
他七十来岁,二十出头时闯了祸,被判十来年,去了大西北的管教农场。
那地儿天寒地广,几百里没人。
为了抗寒,天天一碗炖肉,肥多瘦少,三个月就腻了,可不吃干不了活。
有一次,他和同号夜里翻墙往东走,三天没见人,干粮光了,啃树皮,身后还挂着一串狼影。
同伴跑不动被围住,他咬牙独自往前,第四天倒地,被巡查的车捞回。
单独反省了一个月,差点加期,从此死心:那地方,跑出去不是饿着,就是喂狼。
出来时快四十,爹妈都不在了,他摆个修鞋摊混口饭。
我小时候常去,他总叮嘱:一步走错,十年起步。
去年他病了,瘦得脱了相。
我问后悔吗?
他笑,说后悔也回不去。
你说这是认命,还是不敢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