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立法,艾滋检验结果要告知配偶,这个道理是懂,说的是医疗机构告知,这个资料机构是谁?发短信吗?最后还不是主管医生的事。
曾发生过,告知后离婚了,然后本人闹着自杀,要赔偿。当然,医院和医生为社会背点锅也没啥。只要记得医生又无偿承担了一项社会兜底风险就好了。
网上之前很多闹着一定要知情权,要不成立一个官方机构,谁来做志愿者,专门来帮着告知也行。国内医生这行,有个特点,基本上所有事,会回到一个点,主管医生。以前,吃了什么拉肚子,疾控也要医生去调查,在想,事情都做完了,工资分不分点。
重庆立法,艾滋检验结果要告知配偶,这个道理是懂,说的是医疗机构告知,这个资料机构是谁?发短信吗?最后还不是主管医生的事。
曾发生过,告知后离婚了,然后本人闹着自杀,要赔偿。当然,医院和医生为社会背点锅也没啥。只要记得医生又无偿承担了一项社会兜底风险就好了。
网上之前很多闹着一定要知情权,要不成立一个官方机构,谁来做志愿者,专门来帮着告知也行。国内医生这行,有个特点,基本上所有事,会回到一个点,主管医生。以前,吃了什么拉肚子,疾控也要医生去调查,在想,事情都做完了,工资分不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