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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食恶果!广东深圳,一女子为给孩子落户,经人牵线与陌生男子约定假结婚,承诺事成后

自食恶果!广东深圳,一女子为给孩子落户,经人牵线与陌生男子约定假结婚,承诺事成后支付10万元。她先让妹妹转账5万元,还特意备注了“借款”二字。没想到男子收钱后突然反悔,一纸诉状起诉离婚,而女子坚决不同意,双方彻底撕破脸。
 
时间倒回2022年。
 
彼时的董某是个单身母亲,孩子的户口一直悬在半空。
 
深圳落户门槛摆在那里,积分不够,渠道有限,孩子上学、办证样样受牵连。
 
经人牵线,认识了周某。
 
两人素未谋面,坐下来谈的不是感情,是一桩买卖。
 
董某出价十万。
 
条件写得明白:先登记结婚,等婚龄满三年,周某配合把孩子户口迁入深圳。
 
孩子跟周某没有血缘关系,双方心里都清楚。
 
周某应了。
 
2022年到2023年间,董某手头不宽裕,十万块一时凑不齐。
 
她托妹妹分批次向周某账户转了五万元。
 
每笔转账的备注栏里,写的都是两个字:借款。
 
这个备注是整起事件里最耐人寻味的一笔。
 
说好了是买卖的定金,却在流水上打成借款。
 
钱一出门,性质就被悄悄置换——将来若有纠纷,这五万元可被解释成一笔债,而不是酬劳。
 
剩下的五万尾款,没有白纸黑字,全凭口头约定。
 
2023年,周某与董某登记结婚。
 
从民政局出来,两人在法律上就是夫妻。
 
但没有同居,没有共同生活,没有夫妻间该有的扶助与牵连。
 
各过各的日子,各回各的住处。
 
这段关系唯一的纽带,是结婚证背后附着的落户可能性,和那笔尚未结清的余款。
 
按约定,要等婚龄满三年。
 
岂料,日子刚走到2025年,周某先变了卦。
 
他明确表示,不再配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还主动提出离婚。
 
董某愣住了。
 
五万元已经转出去,孩子的户口一天没着落,男方要全身而退。
 
她当即不同意离婚。
 
在她的盘算里,这桩"婚姻"虽名不副实,但只要那张证还在,落户通道就没彻底堵死。
 
一旦离了婚,三年等待全部作废,五万元打了水漂,孩子的户口问题重回原点。
 
协商陷入僵局。
 
周某等不及,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理由很简单:这段婚姻仅存在于法律形式,双方毫无夫妻感情,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董某的答辩分两层。
 
第一层,男方当初承诺帮自己解决孩子户口,事没办成,所以不同意离婚。
 
第二层,妹妹转过去的五万元是借款,周某应当偿还。
 
法院审理后,把这桩纠纷拆成两半。
 
关于离婚,法院态度斩钉截铁。
 
婚姻缔结应当以真挚感情、共同生活和责任担当为基础,不能以利益交换为目的。
 
周某与董某登记结婚,目的就是利用落户政策为孩子办理户籍。
 
双方婚前无感情基础,婚后未共同生活,未建立夫妻扶助关系,未形成家庭维系状态,又以金钱作交换条件,本质上是把婚姻商品化、工具化。
 
这种安排严重背离婚姻家庭制度的伦理本质,扰乱户籍管理秩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对此作出明确否定性评价。
 
周某如今不愿再配合落户并起诉离婚,董某虽不同意,但双方缔结婚姻的初衷本身就背离了婚姻家庭立法宗旨和公序良俗。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然而,那五万元,法院没有在离婚案里一并处理。
 
理由很清楚:借款纠纷不属于离婚纠纷的审理范围,董某可另行起诉,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判决已生效。
 
这纸判决留下一个吊诡的残局。
 
董某花了五万元,没换来深圳户口,也没留住结婚证。
 
想要回钱,得另案起诉。
 
可转账备注写的是"借款",而十万块的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凭证。
 
这笔钱到底是借款、定金还是劳务费,到了另一个法庭上,恐怕又是一番拉扯。
 
周某收了五万元,打了两年"婚姻"的卡,最后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法院准了。
 
那五万元要不要吐出来,离婚案里没碰,等于给他留了道缓冲。
 
谁都没赢。
 
说到底,这桩交易从开头就埋着三颗雷。
 
第一颗,把婚姻当合同,可婚姻不是普通买卖,法律不保护以身份关系为标的的交易。
 
第二颗,十万块全靠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协议,一旦翻脸,举证无门。
 
第三颗,转账备注"借款"看似聪明,实际把交易性质切碎了——离婚是离婚,借款是借款,两条线再也拧不到一起。
 
政策的缝隙催生灰色市场。
 
单身母亲为孩子户口焦头烂额,有人把"结婚"明码标价。
 
双方算盘打得精,却忘了一个常识:用利益交换搭起来的关系,任何一方都能随时掀桌子,而掀桌子的代价,远比想象的轻。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