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递来的汽水居然暗藏杀机!浙江14岁男孩轻信同学,喝下伪装成雪碧的烧碱溶液,食道严重灼伤,7次全麻手术,施暴者因年龄限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这是2023年发生在浙江宁海的真实校园恶性伤害事件,也就是网络热议的14岁男孩被同学哄骗喝下伪装成雪碧的强碱溶液一案。
事件起因:看似普通的同学恶作剧,暗藏致命危险
受害者小杨,案发时14岁,是宁海当地一名初中生。加害者是他同班同学,两人平时关系不错,属于日常来往的朋友。
这名同学提前在网上购买氢氧化钠,也就是烧碱,强腐蚀性强碱,加水调配成溶液,装进饮料瓶,伪装成雪碧汽水。他清楚这种液体具备极强的腐蚀破坏力,依旧打算拿同学开玩笑。
案发经过:一口“雪碧”,摧毁少年的消化道
2023年12月18日早自习期间,加害同学拿着这瓶伪装好的强碱水找到小杨,哄骗他说,这是家里办酒席剩下的雪碧,还谎称其他同学都喝过,没有任何问题。
小杨没有防备,喝下一大口。强碱瞬间灼烧口腔、咽喉与食道,剧烈的疼痛立刻爆发,小杨当场痛苦倒地。周围同学发现异常后马上求助,孩子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伤情与漫长的治疗过程
氢氧化钠的腐蚀性极强,小杨的口腔、食道、胃部被化学物质严重灼伤,食道产生大量疤痕组织,疤痕挛缩,造成食道严重狭窄。
后续的治疗周期漫长而痛苦,男孩先后接受7次全麻食道扩张手术。很长一段时间,他无法正常吞咽米饭等固体食物,只能依靠流食、营养液维持,被迫长期休学,校园生活彻底中断。后续还需要长期持续复查治疗,吞咽功能很难完全恢复。经司法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
案件定性、法律处理结果
警方侦查后,案件定性为故意伤害。
加害学生作案时未满16周岁。按照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才需要年满16周岁承担刑事责任,本案鉴定为轻伤二级,因此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依法对施害未成年人作出行政处罚;受害人家属提起民事诉讼,向施害学生监护人、学校主张民事赔偿。
案件反思:校园恶作剧,不能无限度包容
大众总觉得未成年人之间打闹只是玩笑,但本案证明,部分未成年人对危险的认知严重不足。加害学生明知强碱的巨大伤害,依然刻意伪装饮料哄骗同学喝下,放任伤害发生。
案件也暴露出两处现实漏洞:一是网络平台危险化学品的售卖管控,未成年人有渠道买到烧碱;二是校园安全教育,很多孩子缺少防范意识,轻易接受同学递来的饮品。
这起案件也引发大众讨论: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伤害行为,在刑事责任年龄限制之下,如何完善惩戒机制,弥补受害者长久的人身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