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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人意料!江苏,一男子深夜出门吃夜宵,遇见一脚扭伤的落魄少年,多次找路人借电话求

出人意料!江苏,一男子深夜出门吃夜宵,遇见一脚扭伤的落魄少年,多次找路人借电话求助被拒,少年称已步行了5小时,想打电话给父母,男子借给少年手机,还陪他等父母,岂料,10多分钟后,对方父母竟开着保时捷卡宴到来,当场塞给男子一条华子烟和一盒月饼!

9月23日,潇湘晨报报道了这则暖心的新闻。

当天深夜,小陆感到肚子饿,便出门准备在街上找点宵夜吃。可到了路边,却发现奇怪的一幕。

一个神情疲惫的少年,正站在路旁不断的找路过的路人借手机打个电话,不过,深夜里匆匆走过的路人都有防备心理,都拒绝了少年的求助。

小陆看孩子着急,想着他或许真有什么急事,于是便也没想那么多,将手机借给了少年。

少年非常欣喜,当即给父母打去了电话,从对方父母的语气里,应该是非常担心和着急。少年简单的将位置告诉了父母,又给他们报了个平安。

为了保险起见,小陆让少年不要挂电话,以便随时可以和父母联系,为了安抚孩子,小陆决定和少年一起在路边等他的父母。

两人便聊起了天,小陆这才知道,少年是一名17岁的在校学生,因在学校不开心,从学校出走准备回家,可家里学校太远,他一直走了5个小时,距离家还有10几公里。

少年又撩起裤脚,说他摸黑走路还摔了一跤,脚都扭伤了,实在是走不动了。

就在两人聊了10多分钟后,一辆豪华的保时捷卡宴停在了两人面前,从车上下来的,竟是孩子的父母!

父母不断的对小陆表示感谢,将孩子接上车之后,孩子父亲从车里拿了一条中华烟和一盒月饼,一把塞到了小陆手里!

小陆哪里肯收这么贵重的礼,他当即表示自己只是举手之劳而已,这些东西太贵重了!

可对方坚决要给,塞到小陆手里,不等他反应过来,就已经开车走了。

此事被发到网上后,网友们纷纷竖起大拇指,有网友认为小陆热情善良,乐于助人,是好样的!

也有网友。称赞孩子父母,知恩图报,是讲究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少年深夜从学校出走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少年在学校读书上学,学校对他有安全管理的义务,少年深夜从学校出走,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学校有一定的过错。

当然,作为一名17岁的少年,应该有辨别是非和危险的能力,也应知晓深夜独自在外的风险,其摔倒受伤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

2、如何看待小陆对少年的救助呢?

根据《民法典》第979条:没有法定、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管理他人事务,构成无因管理。

小陆本身没有义务帮助少年,他的乐于助人就属于法律上的无因管理。

相对于其他路人的冷漠,小陆不仅借给他手机,还在原地协助,兼顾了善意和自身安全,是一种“不求回报”的善意,值得我们为他点赞。

3、如何看待少年父母对小陆的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小陆的父母出于对小陆的感激,赠送他一盒中华烟和一盒高档月饼,就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赠与行为。当然,这也是他们自内心的感恩,是朴素的人情表达。

虽然礼物略显贵重,但是对方真实和真诚意愿的表达,是合法有效的,少年父母懂得知恩图报,也让施救者感到了温暖和尊重,为这对识大体的父母点赞。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