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泰康人寿重疾险10年之后,肖某被确诊降结肠恶性肿瘤、家族性息肉病,泰康人寿以产品说明书中遗传性疾病免责为由拒绝理赔,9月15日肖某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约定、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86320元。起诉书显示,2011年7月18日肖某的母亲作为投保人为当时18岁的肖某投保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约定每年缴费2000元、缴费期20年、保障终身,其中附加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86320元、保险责任涵盖恶性肿瘤。投保之后肖某的父母每年按期足额缴纳保费,保险合同持续有效;2026年8月4日肖某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降结肠恶性肿瘤、家族性息肉病,确诊后向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提交全套理赔材料,申请赔付重疾保险金86320元。2026年9月3日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出具理赔决定通知书拒绝承担保险责任,认为本次出险关联家族性息肉病、属于遗传性疾病,依据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不予赔付。9月22日记者联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对方称无法就结肠癌在该公司是否被认定为遗传性疾病进行解释或说明,并表示应该由医生说了算、以法院判决为准。肖某的代理律师郭刚表示,泰康人寿将癌症列入遗传性疾病缺乏依据,目前只知道公司是根据肖某的父亲15年前也检测出癌症推断其患的降结肠恶性肿瘤属于遗传性疾病,公司也没有让肖某做基因检测,条款中也没有明确对相关疾病免责的明示。四川一位肿瘤专家介绍,这种结肠癌有一部分是遗传性的、有一部分不是,但不能单凭推测来认定,而应通过基因检测予以确认。根据天眼查APP,泰康人寿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北京,是泰康保险集团旗下人身险核心子公司,经营寿险、健康险、意外险及年金等业务,在全国设有分支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