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女王”高俊芳被判了无期,
真是大快人心。
当年打过长生疫苗的普通人,后续该怎么处理?
高俊芳四罪并罚,落得无期徒刑,罪有应得。
四罪并罚,无期,没收全部财产,她丈夫张友奎六年,十二个高管从十五年到七年不等,连帮忙销毁证据的四个员工都没跑掉。法律这一刀砍得够狠,该进去的都进去了。可那些当年抱着孩子排队打针的家长呢?判决书上没他们的名字。
翻翻赔偿方案,白纸黑字写得清楚:一般残疾二十万,重度残疾或瘫痪五十万,死亡六十五万。数字看着不小,可有个要命的门槛——你得证明损害跟疫苗有因果关系。这套认定流程走下来,申请、提交材料、市级专家组认定,每一步都在筛人。普通家庭耗得起吗?当年给孩子打针的时候谁想过要留病历存档?
更让人心里没底的是跟踪观察的期限。官方文件说狂犬病潜伏期罕有超过一年的,所以观察期设了一年。一年过了就不管了?有些东西不是一年两年能看出来的。文件倒是补了一句“仍可继续提供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继续归继续,免费的临床观察和专项赔偿金的支付通道,跟不跟得上?
还有百白破。狂犬疫苗的赔偿方案出了,百白破问题批次的后续方案呢?当年通报里白纸黑字写着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那批货打进了多少孩子胳膊,有谁统计过?
判决是对过去的清算,保障是对未来的交代。两码事。高俊芳在牢里待一辈子,换不回一个家长夜里能踏实合眼。让接种者家庭知道找谁、怎么找、找了有没有用,比判几个无期更实在。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