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疫苗女王”到无期徒刑!这一判,真叫人大快人心!
2026年9月21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长生生物原董事长高俊芳四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消息一出,无数家长红了眼眶,等这一天,整整等了8年。
这个高俊芳,1954年生人。早年在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上班,就是个普通财务。后来长春长生成立,她一步步往上爬,当上了总经理,把公司大权攥在手里。
2015年公司借壳上市,她家族身价最高超过100亿元,2017年胡润百富榜上身家51亿元,排在吉林富豪第三。
你说一个做疫苗的,能挣这么多钱,按说该知足了吧?可她偏不。她挣的这些钱,地基就是造假。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监局搞了一次飞行检查,啥叫飞行检查?就是不打任何招呼,直接上门查。
这一查,长春长生的遮羞布就被扯下来了。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这些问题都暴露的一干二净。
更让人气炸的是,这根本不是头一回。2017年,长春长生生产的百白破疫苗就被检出效价指标不合格,整整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
狂犬疫苗是干啥的?被疯狗咬了,打这个救命。百白破疫苗是给谁打的?给刚出生几个月的娃娃打的。
你说说,这不是拿人命换钱是啥?
那她为啥敢这么干?说白了就一个字,贪。国务院调查组通报过,长春长生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疫苗生产成功率,违反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
有的批次混进过期原液,不如实填写日期和批号,部分批次往后标生产日期。为了应付检查,他们有系统地编造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连小鼠购买发票都开假的。
判决书里还有一笔账,2006年到2014年,长春长生向原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市场监管司司长王立丰行贿2090万元,换啥?换加快药品注册、免于行政处罚。
一边造假,一边花钱铺路,这条黑色链条,把监管的关口也给腐蚀了。
不过,纸包不住火。2018年7月29日,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被长春市公安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提请批准逮捕。2018年10月16日,药监部门对长春长生作出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罚没款共计91亿元的行政处罚。
这个罚款是长生生物全年营收的6倍,净利润的16倍。2019年1月,深交所对长生生物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这是A股头一家因为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的公司。
2019年11月,长春长生因资不抵债被法院裁定破产,2024年6月正式注销,员工人数归零。
这么大一个企业,就这么没了。
那高俊芳本人呢?她犯的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单位行贿罪,四罪并罚,无期徒刑。
她丈夫张友奎,长生生物原董事、副总经理,犯挪用资金罪获刑6年。原董事张晶、长春长生副总经理刘景晔等12人,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获刑15年到7年不等。
还有4人因帮助毁灭证据罪领刑。换句话说,这不是她一个人倒了,是一条造假产业链整体塌了。
网上有人说,法院判决里确认了涉案狂犬病疫苗经抽样检验,抗原含量和效价都符合要求,没有证据证明质量存在实质性问题。
有人就嘀咕,既然检验合格,为啥还重判?这话听着好像有理,其实站不住脚。生产记录造假本身就是对药品生产管理规范的公然践踏。
药品生产每个环节都得真实可信、能追溯,你今天敢改记录,明天就敢换原液,后天呢?信任一旦塌了,整个疫苗体系的安全感都得被掏空。
正因为这样,2019年6月29日,距案发不到一年,《疫苗管理法》就表决通过了,这是我国头一回给疫苗管理单独立法,号称史上最严,对违法者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说到底,这案子给所有人立了一杆秤。高俊芳曾经手握百亿身家,几辈子都花不完,按说早该知足了。
可贪心就是无底洞,赚再多也填不满。她敢在孩子的救命针上动歪脑筋,就得用一辈子自由来还。
而一个关乎公共安全的药企,变成一家三口说了算的自家产业,一把手权力没人管,底下人跟着老板一起弄虚作假,整条生产线全失守。
没有监督的权力,再精明的人也得迷路。
希望所有干医药的人都记住,别的商品造假,亏的是钱;疫苗造假,赌的是老百姓尤其是孩子的命。这条底线,碰一次,就再也回不了头。
